离谱,乘客被当成司机判刑?三位女大学生自驾青海湖发生严重车祸,如今这出“罗生门”闹得实在太大。幸存者缓过神来说句“记错了”,之前那份判决书就显得特别草率,连带着司法程序都跟着丢了脸。
办这案子的逻辑真让人没法理解:审判怎么能全指着口供走?
想也知道,一个刚死里逃生、受了重伤的人,脑子里肯定是浆糊。结果在那会儿录的口供居然成了定罪的关键。旁边路人的目击、监控里的疑点全被搁在一边,这种给定罪的方式,哪是审理案件,跟填问卷走过场没啥两样。
那头儿又解释说,监控记录跟事故发生的地方隔了几十公里。
这就说明当时极有可能换过人。按理说,证据链既然对不上,执法人员就得靠技术手段死磕到底,把现场原封不动地还原出来。不能因为嫌疑人自个儿认了罪,大伙儿就急着把案子结了。
只盯着认罪书看,这不只是办案水平的问题,这压根就是没把真相放在眼里。
这种时候,再怎么揪着幸存者那点供词也问不出花来,倒不如大大方方把现场的痕迹鉴定证据都拿出来。要是证据有疑点,死者家属心里肯定也过不去这个坎。
真正的正义,可不是看谁嘴笨认了罪谁就倒霉,而是不管当事人怎么说,最后都得拿物证说话。
要是没了硬核证据撑腰,光靠一堆漏洞百出的程序,判出来的结果谁能服气?
法律不是讲故事的舞台,没有严密闭环的证据链,判决就难谈公允。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