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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女子带母亲到洛阳旅游,谁知,在酒店一觉睡醒,发现腰上很痒,还起了大片红

河南洛阳,女子带母亲到洛阳旅游,谁知,在酒店一觉睡醒,发现腰上很痒,还起了大片红疹,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竟趴着一只黑色的活虱子。女子膈应的不行,联系前台,前台退还了一天的房费400元。事后,女子发痒严重,不得不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她患上丘疹性荨麻疹,开了不少药。女子越想越气,要求酒店退回所有房费,承担医药费并赔偿2600元。酒店认为她是狮子大开口,果断拒绝。

4月,正是洛阳牡丹盛开的时节,江女士特意带着母亲来洛阳旅游。

为了出行方便,她提前在高铁站附近的一家酒店定了间双床房,计划4月24日入住,住上三天两晚,27日退房离开。

刚入住的前两天,房间里没发现任何异常,母女俩很开心,整日里忙着出门去逛。

可第三天的早晨,江女士一醒来就觉得腰部不对劲,皮肤痒痒的,掀开衣服一看,腰上已经冒出了不少红疹子。

她第一反应就是床上不干净,于是,她掀开被子,在床上找,谁知,竟发现床上趴着一只还在动的黑色活虫子,仔细一看正是臭虫,也就是床虱。

江女士又气又膈应,立马找酒店前台反映情况。

没过多久,酒店工作人员就赶来,把虫子处理掉了,还帮忙更换了床单,做了简单消毒。

当时正值洛阳牡丹旅游旺季,周边酒店房源紧张,不好临时换房,再加上母女俩行程排得满满当当,江女士不想耽误行程,便忍着不适,没有提出更换酒店,只想着赶紧结束住宿。

4月27日早上,江女士醒来后发现,腰部的瘙痒感非但没减轻,反而越来越严重,疹子也长成了一大片,难受得不行。

她立刻再次找到酒店,还联系了预订平台沟通此事,一番协商后,酒店只退回了她一天的房费,大概400多元。

江女士当时只想着赶紧带母亲回家,觉得后续身体不适慢慢就能缓解,便没再多争执,办理退房踏上了归途。

谁成想,回家之后江女士腰上的疹子丝毫没有消退,瘙痒感越来越剧烈,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生活。

4月28日,她赶紧前往医院皮肤科检查,医生查看后诊断她患上了丘疹性荨麻疹,也就是虫咬皮炎。

她拿出自己拍摄的活虫照片和视频,医生确认,就是酒店床上的臭虫叮咬导致的。

医生给江女士开了治疗药物,还告知她,皮肤症状至少要半个月才能完全康复。

更让她糟心的是,医生提醒她,担心臭虫卵被随身行李带回了家,必须赶紧给家里全面喷洒杀虫剂消毒,不然虫卵孵化,后续会更麻烦。

好好的旅行变成这样,自己又遭罪又花钱折腾,江女士越想越委屈。

她觉得,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受害者,在他们酒店出的问题,酒店不仅要退还全额房费,还应该承担自己的医药费,并做出相应补偿。

于是她向酒店提出,退还全部三天的房费,报销自己看病所有的医药费,另外再赔偿2600元。

谁知,以上要求被酒店一口拒绝,酒店觉得她是狮子大开口。江女士一气之下,将此事曝光。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酒店,工作人员确认了江女士的入住情况,也承认之前退过400多元房费,但明确表示,不同意全额免房费,其他细节也没有回复。

随后,江女士接到了酒店的协商电话,但对方只是表示,会把她的诉求向上级申请,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酒店作为住宿服务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其客房出现臭虫并叮咬江女士,直接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江女士因此患上虫咬皮炎,产生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还因可能携带虫卵回家产生额外消毒成本。

这些损失,均与酒店的过错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酒店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江女士要求退还全额房费、补偿医药费并赔偿2600元,诉求合理合法。

若双方协商不成,江女士可保留就医记录、虫子视频、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评论列表

儒道今堪何日长安
儒道今堪何日长安 1
2026-05-03 04:12
那么个比芝麻还小的虱子,竟然这么长时间不离去,还等着你叫来服务员,还被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