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hr真心不容易[捂脸]毁个offer,得让自己“骨折”了不说,还得费尽心思找理由,怎么才能“把脏水泼到求职者身上”...咱就说最后你说“没看到候选人'双向奔赴'的诚意”作废offer,属实佩服,不过话说回来,抛开hr不谈,候选人自己就真的没问题吗?
事情的经过是候选人春节前面试通过(2.2),候选人表示自己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交接,所以就定在一个月后入职(3.2),候选人也接了offer;
结果候选人后来又表示原定的入职时间(3.2)正是公司发年终奖的时间,自己要推迟入职,然后双方二次约定了4.20入职。这就是图1里hr说的“不用换offer,按照改好的拟入职时间推进即可”
候选人也是比较谨慎地,让hr以邮件的方式做一个回复,至于为什么要用邮件,我想大家都懂...但是hr一直未回复...
伺候候选人三次发微信给hr,均未得到回复,直到林入职前一周左右,hr才回信息:表示自己骨折了,所以没回候选人的消息[捂脸]然后复盘了整个事件,大概意思就是公司没变,是你再变而且也没有积极的把报到时间往前提,让公司没有感受到“双向奔赴”的诚意,offer就此取消...
大家觉得这里边到底谁的问题更大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