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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舰过航台海,我方为何跟监警戒,而不拦截驱离或击沉? 2026年4月17日,在

日舰过航台海,我方为何跟监警戒,而不拦截驱离或击沉?

2026年4月17日,在《马关条约》签署131周年之际,日本自卫队“雷”号驱逐舰“耀武扬威”进入台湾海峡。东部战区组织海空兵力全程跟监警戒,实施有效规制管控。

对此,不少网友不解地发问:既然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海不是“国际水域”,那么对过航台海的美日等外国军舰,我们为什么总是跟监警戒,而不是拦截、驱离或开火?

这就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有关规定和台海海域性质。

台湾海峡宽度为130公里至410公里,两岸从领海基线算起,分别是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根本不存在“国际水域”。中国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外部发言人汪文斌,2022年6月13日)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我国明确:外国船舶过航我领海和毗连区必须“无害通过”,军舰则需要事先报备并批准。‌

所谓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全与秩序的前提下,连续、迅速地穿越其领海或进出内水,且无需事先批准。

按《公约》外国船舶过航我专属经济区,可以享有“航行和飞行自由”,但必须“顾及沿海国利益”。考虑到台海的特殊性,我国要求外国军舰过航台海,必须遵守无害通过原则‌,‌遵守中国法律,且要履行‌通报制度‌。

中国外交部多次声明:“外国军舰在专属经济区内航行需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

日本军舰过航台海不报备,且“耀武扬威”,这是“台独”传递“台湾有事日本会管”的错误信号,这是明显的“滋扰挑衅”,但无法将其定义成“侵略”。所以我方采取的办法“全程跟踪监视警戒”,看看你有没有进一步越界违法。

我们对日舰跟监什么呢?

一看是否直升机起飞、火控雷达启动、导弹发射舱盖打开、炮衣褪下等。二看是否进行军事演习、信息情报探测、科考水文等。三看是否从事捕鱼、污染、停泊、宣传等行为。四看否擅自驶入我领海或毗连区。

如果发现以上情况,中方可以实施警告、驱离等措施。如果外国军舰擅自闯入我领海,我方可出动武装力量进行拦截,危急情况下,也可开火将其击沉。

2009年3月,美国海军潜艇监测船“无暇号”在中国南海专属经济区执行情报搜集任务时,被中方巡逻艇拦截并驱离。

2024年7月4日,日本凉月号驱逐舰无视中方无线电警告,侵入中国浙江领海。中方在1.2海里处发射首枚警告炮弹,之后发射第二枚至舰艉300米处,迫使其撤离。‌‌

2025年9月6日,加拿大澳大利亚军舰过航台海,澳军舰甲板摆满导弹,发射筒盖打开,这可不是“无害通过”的姿势。我军也不客气,歼-16低空掠过、驱逐舰侧向并行、远程雷达全程跟踪。

2025年9月12日英美军舰过航台海,解放军不同作战编队分别从不同方向发起攻击,而且战机以50度角度俯冲,并且连续两次进行。英舰官兵称,感觉像在“杀死”他们。

总之,外军舰机过航台海可以,但必须老老实的,一旦发现有“炸毛”行为,必遭我方有力反击,包括拦截、驱离或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