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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儿童「摸臀指控」防范指南|八部半

文|费里尼 长沙四岁男童「摸臀」风波的新闻看得我冒火。指控四岁男童「摸臀」的女子有无限上纲兼无理取闹之嫌,但男童家长在
文|费里尼
长沙四岁男童「摸臀」风波的新闻看得我冒火。指控四岁男童「摸臀」的女子有无限上纲兼无理取闹之嫌,但男童家长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步步失当实际上也「鼓励」并造成了事件升级为全国性围观新闻。
这家人太老实了,以至于被那个女人牵着鼻子走了很久。
再碰到类似的,怎么破?直接上干货。
男童家长最大的错误,是从一开始就跟着对方的语境从「摸」开始一路讨论并不断升级——摸如果是起始词,比较级是什么?冒犯。最高级呢?猥亵、性骚扰。荒唐不荒唐?但确实发生了。
从第一分钟起,男童家长就使出昏招。切记,不要说:四岁孩子不可能干这种事。
这句话并不高明,很容易被对方理解成:好啊,你不承认发生过接触。
监控显示,孩子的手确实碰到了女子臀部。事实层面的接触存在,争议只是动作有没有主观意图。
正确说法应该是:孩子刚才跑得太快,确实碰到你了。对不起,是我们没有看好。但从现场情况看,这是意外接触,不是故意摸你。
你一说「不可能」,就中计了。对方马上会去调监控,监控一旦证明确实碰到了,她就会宣布:看,你们一开始就撒谎。
所以,不要否认已经发生的动作,但坚决否认对方企图标签的动机。
其次,可以为家长看护失职道歉,但依然需要坚决否认对方认为的动机。
当你不认为自己有错的时候,也是可以道歉的,但需要做技术上的「切割」,且不建议为了诚恳的效果对己方上纲上线——比如说:「我们将严加管教,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你不知道这句话会被对方拿去如何剪辑进她替你制作的「认罪书」里。
绝不可自污,连一点零配件的都不要给对方提供。
最稳妥的表达是:「因我们看护不周,孩子在跑动过程中与您发生意外身体接触,给您造成不适,我们表示歉意。今后会加强在公共场所的看护。」
至此,仁至义尽。
第三,不要跟对方讨论四岁儿童的性意识。
这是本案家长被带进去的最深的坑。「四岁孩子有没有性别意识」,可以成为后来律师和媒体讨论的话题,却不适合成年人在现场反复争辩。
因为你越解释「四岁孩子不懂性」,对方越会认为你已经默认了「摸」的动作,只是在用年龄开脱。
是的,千万不要证明孩子尚无性欲。这个超级荒谬,既然不值一驳,开始就不可与那个女人对线。
看新闻说,女子抓住男童衣领约一分钟。如果孩子被成年人抓住、拉扯或者限制行动,父母赶到后的第一件事,不是互骂,而是把孩子平稳分开,然后明确告知:请不要再接触孩子。有什么问题和我说,或者报警。
不要推搡对方,不要抢手机,不要对着镜头骂人。只要父母也出现过激动作,原本清楚的事情便会迅速变成双方互殴、互相受伤、各自拍摄半段视频。
随后立即拍摄孩子颈部、衣领和身体状况,寻找现场目击者,请餐厅保全完整监控。
拍摄的目的不是当晚发到网上,而是保存证据。
当然,遇到这种纠纷,极其建议第一时间报警。请注意:报警的目的,是固定事实、阻止冲突、保全监控,不是请民警主持一场道德升堂。
如果对方在派出所继续要求你承认「故意摸臀」,不必反复解释,只须像复读机一样诵读:我们承认发生意外接触,也愿意为看护不周道歉,但不接受对孩子主观动机的指控。
同时坚决要求将这句话写进调解记录。
对方不同意?那就表示拒绝调解。
调解失败只说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接下来可以走法律程序,不代表你全家将被拖入一场的缠讼——你觉得烦,对方难道不觉得烦?
而且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一旦进入司法程序,那个女人面临的烦恼将数倍与你家。道理很简单,她的主张需要自己去举证。
所以,普通人面临「调解不成」,万万不可强烈焦虑。一旦对方目的不纯,洞悉了你的焦虑,你就惨了。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关照——如果那个女人熟知互联网传播技巧,且抢在你家之前在网上公开了此事,且做了相当程度的歪曲,怎么办?
你可以回应,但最好只回应一次。
内容只写部分:发生了什么;监控显示什么;家长已经做了什么;后续交给什么程序处理。
如果家长语文写作能力一般,可以让豆包润色,这种标准式公文豆包应付起来绰绰有余。
不要写孩子半夜惊醒,不要让孩子对着镜头哭,不要反复引用孩子说「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了」——卖这种惨对己方弊大于利。
我理解父亲为什么写下这句话,确实令人心疼。但每引用一次,孩子便被重新推回事件中心一次。真正的保护孩子,不是把他的害怕变成一件更有传播力的武器,而是把孩子从故事里拿走。
我主要到一个细节,涉事女子在调解时提出要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明智且敏感的家长,当听到这个要求时,必须立刻起身结束谈判——显而易见,对方并不在意调解结果和你的歉意,而是急需一件可以储存、剪辑、和展示的传播产品。
此时家长的标准话术为:我们已经就看护不周及意外接触表达歉意,不接受录制视频,也不接受对孩子主观动机的错误定性。您如有其他诉求,可以依法提出。
言简意赅。到此为止。她流氓,你就要比她更……牛氓。
如果对方说「那我就起诉」时——恭喜你,她终于进入你的语境了。
「这是您的权利,我们尊重。请依法进行,我们会配合应诉。」
甚至可以补充一句:双方对事实定性存在根本分歧,继续调解没有意义。此后不再私下沟通。
千万不要企图说服这样一个女人。三句话脉一搭就知道对方是不是一个可以讲道理的人。她不讲道理,你就省点唾沫。利用一切法律框架之内的资源——包括我的支招,去和她津津有味地掰头。
人间观察是很有趣的——自己躬身入局并大获全胜的话,分泌的多巴胺会让你苍白的生活妙不可言。
从这个角度看,生活中一旦缺少那种不可理喻的女人,会无趣地多的多。
(今日配图为艺术家秃头倔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