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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能否请求婚介机构返还高额的中介服务费?

注:本文根据9月10日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案例整理,人物为化名。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某婚介公司宣传可提供“
注:本文根据9月10日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案例整理,人物为化名。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某婚介公司宣传可提供“闪婚”服务,向林某发送赵某信息。

图片来源于网络
1月18日,林某与公司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17万元。
次日,林某与赵某登记结婚。但双方婚后发生矛盾,2月29日经法院调解离婚,赵某退还彩礼,其间未共同居住。
林某认为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起诉要求婚介公司返还全部服务费17万元。
法院综合考虑婚介机构履行合同情况、林某自身过错等因素,判令返还15万元。
以下内容是笔者对该案例的一些思考,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最高法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明确:在婚介机构介绍后“闪婚闪离”,当事人主张高额服务费返还的,法院可结合婚介机构履行合同情况、离婚原因等因素,认定具体返还金额。
其他裁判规则也显示:
1、 婚介机构利用客户急于成婚心理,隐瞒或虚构关键信息促成“闪婚”并收取高额费用,变相将收费与婚姻结果挂钩,违反诚信原则,构成违约。
2、 婚介若仅牵线搭桥,利用信息不对称就收费数万元,服务与收费严重不对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3、婚介以“包结婚”等绝对性承诺作为缔约条件并收取高额费用,若未促成婚姻,属于合同主要义务未履行,应退还相应费用。
对公众的警示意义:
第一、别轻信“包结婚”“闪配”。
婚姻以感情为基础,任何机构都不能保证婚姻结果。把“包结婚”当卖点,本身就暗藏风险。
第二、高收费不等于高保障。
签约前要看清服务内容、推荐人数、退费条件,核实相亲对象信息,保留合同、付款凭证和聊天记录。
第三、婚介机构须诚信经营。
虚构信息、安排婚托、隐瞒关键情况,或把收费与结婚结果不当挂钩,可能构成违约甚至不当得利,法院可判返还费用。
第四、“闪婚闪离”可主张退费,但未必全退。
法院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离婚原因、当事人过错等酌定返还金额。林某案中,17万元服务费最终判返15万元。
第五、行业监管要跟上。
婚介服务不应变成“婚姻买卖”!
规范收费、审核信息、打击虚假宣传,才能减少退费纠纷。
一句话:婚姻不是买卖,婚介不是保险。理性择偶,谨慎“闪婚”;遇纠纷,依法维权!
(综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湖北高院、湖南高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