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名男子姓李,厨师出身,2020年底入职。雇主家里日常琐事多,老人需要照料,孩子也需要接送,他的工作越做越杂,除开车做饭,还会帮忙处理一些杂务。手里握着多处住宅钥匙,进出几乎不受限制。
第一次得手之后,没有被人发现,他的胆子就越来越大。跨城市运输酒水的时候,现场经常只有他一个人干活,他就利用装车卸车的间隙,悄悄扣下部分酒水。有的时候直接拆开整箱酒,拿走里面的真品,空盒子原样放回箱子,外表看过去,完全看不出被动过手脚。

直到家中清点物资,发现多箱名酒消失不见,雇主才反应过来出事,随即向公安报警。男子后来在济南住宅现场被抓获。到法庭审理阶段,他不认可盗窃的定性,他说自己日常经手酒水,应当算作侵占。同时他还提交材料举报雇主家庭相关问题,希望以此争取立功,获得从轻判决。
可雇主这边明确表示,只是安排他做搬运,取送物品,从来没有委托他保管任何贵重财物。法院审理认为,搬运只是普通劳务,财物一直处在雇主的管控范围内,不属于交由他保管,行为符合盗窃的构成条件。他递交的举报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之后,没有能够查实,因此不构成立功。

一审二审全部认定盗窃罪成立,最终判处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这件案子,也给很多家庭提了醒,用人不能只看表面的勤快,贵重财物,还是要做好管控,不能过度放任。(全文4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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