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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男子带着妻子去某景区内的咖啡店休息,还点了杯58元的咖啡。可店员突然拒

山东青岛,男子带着妻子去某景区内的咖啡店休息,还点了杯58元的咖啡。可店员突然拒绝了男子的点单要求,提醒一杯咖啡只能换一个座位,另外一个人不能在店内就坐。男子听完气愤不已,果断离开了咖啡店,随后看到二三十米外的公共长凳,打算和妻子去坐下,结果店员跑出来提醒,这里属于店铺消费区,不点咖啡不能坐。男子气得将此事曝光在网上,结果收到多条恶劣私信,甚至还收到删除相关内容的警告,否则就会起诉。然而没过几天,咖啡店就撤销了相关规定!

国庆假期期间,李先生和妻子在景区游玩,当时已经走得浑身疲惫,便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下。不多时,李先生看到前面有家咖啡店,二人就进店点了杯咖啡。

李先生也知道规矩,如果不点杯咖啡还占着位置,那太没道德了。虽然一杯咖啡要58元,但李先生还是决定点一杯。

可没想到,在点单过程中,店员突然告知门店的内部规定:一杯咖啡只对应一个座位,如果只消费一杯,同行另外一人就不可以在店内就座,不能出现只坐不消费的情况。

李先生表示妻子不喝,结果店员拒绝了李先生点单,这让李先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一个人坐着,另一个人得去外面站着,那太尴尬了。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李先生和妻子离开咖啡店后,看见距离店铺二三十米的位置,有一排公共长凳,便打算坐在那里休息一下。

可还没坐多久,店员又追过来阻拦,称这片区域属于店铺的消费区,不允许他们随意落座。

夫妻俩没有继续争辩,直接起身离开。回家后,李先生越想越憋屈,便把整件事情的经过发布到网络社交平台,这件事迅速引来大量网友的围观讨论。

有网友表示:店家做的没毛病,不消费你去干嘛?经营都是有成本的,更何况人家是在景区的,成本更高!

还有网友表示:不消费不允许坐店内可以理解,但店外公共区域也不行?要是我就坐在那不走,看他能奈我何。

随着大家讨论的越来越激烈,李先生突然收到多条态度恶劣的私信,从账号信息来看,疑似咖啡店的工作人员。

之后不久,李先生还收到店家发来的函件,要求他删除全部网络相关内容,否则就要起诉,但李先生并未理睬对方。

目前,咖啡店负责人已经把张贴在门口、前台以及桌牌上的相关提示全部撤掉,并解释称当初制定这条规则,初衷是旅游高峰防止有人长期占座不消费,现在重新制定更加合理的店规。

其实从法律上来讲,你点一杯咖啡,换一个座位,这并没有什么问题,咖啡店有权制定相应的店规,毕竟这是一门生意。

更何况,事发时间是在国庆假期,人流量大,如果别人看到店内满了,自然会选择离开,这的确会对咖啡店的生意造成影响。

正如一些网友所说,你可以不消费,但既然进店消费,就要遵守店内的规则。

就比如去和平饭店点一杯可乐,明明外面卖3块,在该饭店就要卖50元,你外面带进去,还要收你几百元的开瓶费。你可以选择不吃,但饭店的规矩就在那摆着。

还有网友表示,一杯咖啡要58元,这贵得有些不切实际。

其实不管咖啡的价格多贵,只要其符合明码标价的条件,那就算合法的。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9条规定: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因此,只要咖啡店做到明码标价,那就没有问题。

但是李先生在网上只是陈述事实,并没有要诬告陷害咖啡店的意思。可是他却遭到了不少私信谩骂,并被威胁删除相关内容,这个行为就违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5项规定,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李先生如果觉得权益受损,可以选择固定证据并报警求助,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最后,这咖啡店把相关规定给撤了,打算重新制定规则,这说明咖啡店也意识到这样的规定太过死板。

其实做生意的确不能太死板,如果李先生带着小孩子去坐,小孩子又不能喝咖啡,难道也要逼着李先生点两杯吗?

您对于“一人一座一消费”的规则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说说您的看法。

信息来源:杭州网 202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