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3岁的李宇,干销售快十年了,以前一直是销冠。今年1月,他跳槽到观远数据广州分公司,试用期六个月,月薪一万六,年度目标160万。
5月20号,肚子胀,去做胃镜。胃癌晚期。医生说他大概还有十个月。
他第一时间告诉领导,请了15天病假。病假一结束,回公司谈后续,公司说他绩效不达标。6月16号,微信上发来解除通知。
从确诊到被辞退,不到一个月。
仲裁判了。公司违法解除,赔11万——一万五千多是赔偿金,九万四千多是医疗补助费。
公司不服,起诉了。
记者打电话问公司,对方说,他产出不达标,不合适是在先的。追问有没有之前的记录,说“不方便透露”。说企业也没能力照顾每个人,愿意给两三个月工资当“道德援助”,但11万太高了。
最扎心的是李宇那句话——“不知道官司什么时候结束,届时人在不在都是未知数。”
他等不了那么久。
仲裁委已经认定,公司那些“不合格”的打分,全是在他确诊之后才补出来的,属于事后倒推。考核周期还没走完就提前下结论,程序也不合规。
可法律程序就是这么走的。一裁两审,公司有权上诉。每一项权利都合法,合在一起,却像一把钝刀。
11万,对一家融过几亿的公司来说不算什么。对他来说,是化疗的钱,是二线治疗的钱,是命。
最让人难受的不是公司不赔钱,是那种态度——“这不是公司要考虑的问题。”
好像一个人得了绝症,反倒成了公司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