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入职审查越来越普遍,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甚至一些民营企业,招人都会要求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分正式工、临时工,编内编外一视同仁。
以前印象里,只有考公、事业编在编招录才需要政审、开无犯罪证明,现在早就延伸到各类编外岗位了,劳务派遣、窗口辅助、单位司机、后勤安保,招聘时经常把无犯罪记录作为硬性门槛,很多国企的财务、仓储、物业岗位,临时工入职同样要提交。
很多单位和求职者都不清楚:不是任何岗位都有权强制索要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业需要核查犯罪记录的岗位,才可以要求提供,比如教师、安保、涉密岗位、司法辅助人员等,普通文职、一般性行政岗,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属于单位内部管理加码。
客观看,安保、财务、接触群众的重点岗位做背景审查,是风险防控,但也有部分单位一刀切,普通岗位也要求开证明,存在审查范围扩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