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上海,一女子花了150多万买了一套房,税费、过户费、中介费合计73.2万元,女子

上海,一女子花了150多万买了一套房,税费、过户费、中介费合计73.2万元,女子交清全部费用后,委托中介帮忙办理过户,不料,中介为了私吞这笔巨款,私下串通别人伪造材料,把正常房产买卖改成直系亲属赠与,只需交4万块就能顺利过户,剩下的69万中介和同伴全部私吞。8年后,女子打算买房,才查到这套房子当初是赠与过户,不仅要补齐原本的70多万税款,还要额外缴纳107万滞纳金。女子急得报案,结果,中介悲剧了。

  
王女士在上海闵行区的房产门店看中了一套总价大约250万的商住两用房屋。

这种房子和普通住宅不一样,交易的时候税费很高。

卖家明确提出,自己拿到手要有150万,交易当中所有税费、中介费,全部都要由买房的王女士承担。

几番沟通下来,双方顺利谈好,中介业务员就是叶某某。

王女士当时觉得这套房子地段不错,适合家人居住,很快就敲定这笔交易。

按照中介的说法,这笔交易税费加上中介费,合计需要732000元。王女士没有多想,直接把这笔钱转到了叶某某的个人账户,委托对方帮自己办理缴税还有过户全部手续。

办过户的时候,王女士也跟着一起到场,叶某某让她在哪里签字,她就乖乖在哪里签字,全程没有仔细看文件上面写的是什么。

手续走完,房子顺利登记到自己名下,王女士安安心心入住,一住就是8年。

这八8年里面,王女士从来没有怀疑过房子的过户方式,一直以为当年就是正常二手房买卖。

直到2025年6月份,她打算把这套房子卖掉,才发现税务系统里面登记的过户类型根本不是买卖,而是赠与。

这个结果直接把她吓了一跳,要是继续交易,当年这笔房子该交的70多万税费,现在一分都不能少,长时间拖欠产生的滞纳金,金额更是超过107万。

这么一大笔钱,换谁都扛不住。

意识到情况不对劲,王女士在同年10月选择报案。

随着调查慢慢展开,这个藏了很多年的骗局才被完整揭开。

原来早在交易之前,中介叶某某就已经发现这套房子交易税费很高,心里打起了歪主意。

她找到之前认识的同事,两个人商量好,借着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与可以减免多项税费的政策做文章。

他们打算虚构卖家和买家是兄妹,伪造户口簿,还在登记表上面冒名签字,把实打实的买卖包装成无偿赠与。

用这种办法,只需要交少量契税和印花税,剩下的增值税、个税全部不用缴纳。

买家已经交上来的税费钱,大部分就可以被他们私自分掉,从中捞一笔巨款。

方案敲定之后,叶某某继续按照正常买房的流程对接两边,完全没有把真实计划告诉王女士。

等拿到王女士转过来的732000元,他们仅仅拿出40000多办理赠与过户,剩下的钱直接瓜分。

扣掉中介费,叶某某个人拿到62000余元,一部分分给同伙,一部分拿来维持门店运营,剩下就被她日常花销挥霍一空。

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叶某某还想辩解,说王女士是提前知情,双方说好用赠与避税。

办案检察官没有采信这个说法,结合当事人笔录、转账记录还有全部书证,直接戳穿这套说辞。

如果王女士早就清楚这件事,根本不需要中介偷偷伪造证件、冒签表格,而且王女士从头到尾,没有收到任何一笔返还款项,完全没有从中获利,根本没有理由主动去承担偷税的风险。

2025年11月,叶某某被抓获归案,后续经过起诉、审理,法院认定她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且处以罚金。

案子结束之后,检察院还启动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确认这笔流失的税款还有滞纳金需要追回,并且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一方面把这笔钱款全部追缴回来,另一方面排查同类业务当中的漏洞,完善房产赠与过户的审核流程。

《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介叶某某和王女士之间有委托代办过户的约定,拿到王女士交来的巨额钱款之后,她私下串通他人伪造材料,把买卖改成赠与,只拿出一小部分钱办手续,剩下的钱私自瓜分挥霍。

属于借着委托办事的名义骗取财物,法院就是按照这条规定判她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没有按时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补缴税款,还要从逾期那天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她们正常交易缴税,因为中介造假,本该上交的税款多年没有入库,时间一拖就是八年,最后不仅原来的税款要全部补齐。

还产生了高额滞纳金,这些流失的税款和滞纳金最后都要追缴入库,不是说事情过去多年就不用补交。

来源:红星新闻202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