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保定一位住户田大哥,儿子即将结婚,因为房子要翻盖,外墙的燃气管道需要挪一下,可他压根没开通燃气,却被燃气公司要求交改造费。
10月9日,河北经视报道了这件事。田大哥家外墙盘着近40米燃气管道,横在翻盖施工范围内,脚手架搭不起来,墙体砌不了,婚房改造卡死在这根管子上。他联系当地富瑞康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态度很直接:交钱才挪管,不交钱就不动。
这根管子跟田大哥什么关系。一个火没点过,一分燃气费没交过,连供用气协议都没签过。管道是给下游邻居供气的过路管,产权属于燃气公司。他不是“用户”,是被占用者。
可燃气公司偏偏跟他要“用户改造费”,拿着外地针对已通气用户的政策文件当依据。记者追问收费标准、成本明细,工作人员直接打断当事人发言,最后才松口说“可以酌情减免”,但始终解释不了收费的合规源头在哪。
这不是田大哥一个人的遭遇。河南叶县出过一模一样的事,当地政府的答复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用户不是公司燃气用户,但为下游用户供气需要从用户建筑红线外墙架设管道的,用户因房屋翻盖改扩建需要移除燃气管道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陕西渭南的朱师傅,家里三面墙被管道围着,建房要挪管,对方提出要赔偿。保定蠡县的庞士恒,2021年翻盖危房,当年施工方答应以后挪管免费,真到动的时候燃气公司要2300块,后来镇政府介入协调才改口。
类似的纠纷河北、河南、陕西都出过,叶县说公司掏,蠡县经协调后也改了说法。同一个问题,多地已经有了答案。
田大哥的处境在法规里也写得明明白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外墙上的立管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设施。保养和更新的责任在燃气公司,成本应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通过配气价格回收,不能单独向某个住户伸手要钱。
国家发改委2019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也划了线: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
田大哥家外墙上的管子,是燃气公司的资产,不在他家红线内。向红线外的资产收改造费,没有政策依据。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田大哥不是用户。叶县的规则分得很清楚,用户翻盖移管自己承担,非用户移管公司承担。保定这家公司把两条规则混在一起,对非用户执行了用户的义务。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收费过程本身。工作人员既不出示河北省本地的收费文件,也不上门勘测评估施工难度,连具体多少钱、怎么算出来的都说不清楚,只记了个地址就没了下文。
燃气是特许经营,一片地方只允许一家公司经营。用户没有选择权,公司说收多少就是多少。这种垄断优势,让居民在面对公用企业时天然处在弱势。
田大哥拖不起。燃气公司可以今天问地址,明天等回复,后天领导不在。儿子的婚期定死了,房子一天不动工,婚房一天盖不起来。最后他大概率会咬牙掏钱,不是因为这笔钱该他出,是因为他耗不过那根管子。
公共燃气设施要保障片区整体供气安全,老百姓翻建住房的合理诉求同样该被正视。把公共管线迁改的成本转嫁给一个没有享受过任何供气服务的居民,这笔账算到哪儿都说不过去。
信息来源:河北经视-《翻盖婚房被40米燃气管道拦住!没开通燃气 挪管却要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