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0月9日,阜阳驾驶人姚某因朋友的车辆缺油,携带加油站应急油桶前往抛锚车辆处,将车辆停在行车道上,被群众举报。10月10日,辖区交警依法对姚某处以罚款100元,并开展普法教育。

10月9日,阜阳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经开区路段有车辆违法停放,乘客开门下车险些酿成事故,驾驶人还不听旁人劝阻。
阜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经开大队民警核查得知,有车辆燃油耗尽在经开区裕安路抛锚。姚某备案后,从加油站借来应急油桶赶赴现场。9日9时43分,姚某直接把车停在故障车后方行车道内,车上乘客开门下车时差点与后方来车发生碰撞。经核实,该车辆临时停车违法事实成立,举报属实。
10月10日,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姚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普法教育。
交警提示:违法停车占用道路资源,降低通行效率,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广大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大皖新闻记者王振宇通讯员王鹏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