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吴川市海滨街道崧高岭村的一宗宅基地纠纷,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乡土惯例与现代法律碰撞时最真实的褶皱,处处透着乡村社会独有的行事逻辑。
1992年,村集体抽签分配宅基地时,因为陈姓农户抽到的地块紧邻排水沟、地势低洼易涝,生产队当场就把旁边的边角荒地划给他作为补偿,没有白纸黑字的审批文件,全凭村干部一句口头承诺、全村人默认的老规矩就定了下来。
2009年,邻居转让相邻地块,两家也是私下签了协议就完成了流转,没去走官方的变更登记手续。三十多年里这家人在地块上填土、搭棚、种菜,从来没人提出过异议,直到去年,这块地被划入片区开发范围,身价翻了十倍,矛盾突然就炸了。
先是镇自然资源所找上门,说这宗地除了最初分配的核心地块,其余部分都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要求限期拆除地上附属物。陈家人拿出当年参与分地的老村干部证言、邻居的转让协议,却被一句“没有官方登记的材料都不作数”顶了回来。更让他不服的是,村里和他情况一样、当年拿了集体补偿荒地的有七八户,偏偏只有他这宗临着主路的地块被认定为违建,其他人家的地上建筑都好好立着。
这场僵持闹了大半年,村委会调解了三次都没结果,一边是村民攥着几十年的老理:“当年分地全村都在场,荒地是集体补给我的,怎么用了三十年突然就成了非法的?”另一边却是执法部门拿着现行的土地管理条例寸步不让:“没有确权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就不属于你。”最扎心的是那句“别人没被查不是你违法的理由”,轻飘飘一句话,就把村民对“执法公平”最朴素的期待给堵了回去。
其实,这事儿从来不是“村民不懂法”这么简单。农村宅基地的糊涂账,是几十年历史堆出来的:八九十年代分地全靠队里一句话,哪有什么规范的审批流程?农民代代守着“谁开荒谁使用、队里分了就是我的”的惯例过了一辈子,你不能等到土地值钱了,突然把之前的老规矩全推倒不算。更关键的是选择性执法的寒心效应:同样的情况,有人没事有人被罚,法律的公信力先碎了一地,就算你拿出再多法条,老百姓也只会觉得你是针对人,不是针对事。
现在基层处理这类纠纷最容易犯的错,就是只讲法理不讲情理,只看当下的条文不看历史的成因。一宗纠纷拖了三十多年,从来没人主动提醒村民去补确权手续,等到要征地了才拿违法说事,本质上是把之前基层治理缺位的成本,全让普通老百姓承担了。宅基地从来不是简单的一块地,它是农民的根,是祖辈传下来的安身立命的本钱,处理这类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光拿着尺子卡法条,得先把“一碗水端平”这四个字做到前面,再谈情理和法理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