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先生冬泳认识周女士,四年累计向对方转账135万。
妻子胡某翻手机,发现大量520、1314的转账记录,将二人告上法庭。
法庭上周女士拿出一份急救陪护协议,声称这笔钱不是赠与,是半天400元的陪护服务费。
她说关先生做过心脏支架,自己是急救讲师,受雇贴身陪护。那些520、1314只是随手开玩笑,老人不懂数字含义。
法院核查发现,这份协议是事后补签。
没有对应的陪护排班、服务记录,没法证明她真的提供了协议上对应的劳务。
转账方式、金额,也和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对不上。
法院没有全盘否定陪护服务,按照当地薪资水平核算,认定三成属于合理陪护费用。
剩下一百零九万多,属于关先生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判决周女士全额返还。
想起南京有个相似案子。丈夫婚内给女主播打赏六十多万,主播称是正常直播服务。法院查清双方存在暧昧往来,超出正常消费,判令返还大部分钱款。
两件案子道理相通。
不管把款项包装成陪护费还是服务费,只要动用婚内共同财产,大额支出没有配偶同意,法律不会认可。
胡某官司赢了,一百多万判回来。
可整整四年,一笔笔带着爱意寓意的转账,全都给到外人。
这笔钱能追回来,心里的伤疤,很难抹平。
婚内大额钱财,本就属于夫妻二人共有。单方面大方送给外人,再多说辞,法律不会兜底。
钱可以追回,信任碎了很难复原。
你觉得,这种事后补协议的做法,能糊弄过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