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天理了!陕西西安,男子买了套房一直空置,没装修没入住,可每年冬天都得按总暖气费的30%交六百多块“空置费”。热力公司说了:管道从你家过,就得交热损耗。有人咽不下这口气,硬扛着不交,结果被热力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他不仅要补齐欠下的空置费,还得搭进去一大笔滞纳金。
据了解,业主吴先生购置房产后,因为个人居住规划调整,房屋交付后便一直处于空置状态。
多年来,这套房子没有进行任何装修施工,没有铺设室内供暖管线,更没有办理正式入住手续,整套房屋始终无人居住、无人使用。
在吴先生的认知里,供暖服务是按需享用的有偿服务,自己从未开通暖气、从未享受供暖福利,自然不需要承担对应的供暖费用。
可从房屋交付后的第一个供暖季开始,热力公司的缴费通知就如期而至。
不同于正常入住房屋的全额暖气费,热力公司对这套空置房源,按照总暖气费的30%收取空置热损耗费,折算下来每年固定费用在600多元。
年年如期到账的缴费账单,让这位吴先生十分困惑,也心生不满。
为了弄清收费依据,吴先生主动对接当地热力公司,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房屋全程空置,未接入供暖、未享用热源,不存在任何实际用热行为,为什么必须每年缴纳这笔空置费用,是否属于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不料,热力公司表示,城市集中供暖是一套完整的闭环管网系统,并非针对单一住户的独立服务。
即便吴先生家中空置、未开通暖气,小区公共供暖主管道、单元分支供暖管道依然会正常贯通、持续运行,供热管网会常年经过该吴先生的房屋区域。
在供暖运行过程中,管网内的高温热水、蒸汽会持续产生自然热损耗,这套损耗是覆盖整个供暖片区的,不会因为单户吴先生不用热就单独终止。
据了解,这项收费标准并非热力公司私自制定,而是依据西安市官方出台的供暖收费政策。
西安居民供暖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5.8元,按常规住宅面积和四个月供暖周期核算,空置房年均30%热损耗费刚好在600元左右,与吴先生的缴费账单完全吻合。
然而即便有政策依据支撑,“未使用仍要付费”的规则依旧让大量空置房吴先生难以认同。
不少吴先生和这位当事人想法一致,认为供暖损耗是热力公司管网运维的固有成本,不应转嫁到未享受服务的吴先生身上,心里始终无法释怀,因此有部分吴先生选择直接拒绝缴纳这笔空置费。
可谁也没想到,拒不缴费的举动,会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部分空置房吴先生因长期拖欠30%的供暖空置费,迟迟不补缴欠款,最终被热力公司正式诉至人民法院,成为供暖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
法庭审理过程中,热力公司当庭提交了西安市官方供暖收费文件、小区管网运行记录、吴先生房屋空置报备记录等完整证据,证明该项空置费收费标准合法合规、有据可依。
吴先生方则坚持自身诉求,主张无使用无消费,拖欠费用合情合理。
最终,法院结合地方供热条例、官方收费文件以及集中供暖的公共服务属性,做出了正式判决。
拖欠费用的吴先生必须全额缴清历年欠下的供暖空置费,同时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补缴一笔金额不菲的滞纳金。
这场官司的判决结果,让一众空置房吴先生彻底无奈。
原本只是不想为未使用的服务买单,最终不仅一分钱没少交,还额外承担了滞纳金,得不偿失。
不少吴先生直言,这样的结果属实有苦难言,看似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实则有明确政策支撑,普通人根本无从辩驳。
这件事也给所有持有空置房的吴先生敲响了警钟。
房屋空置停用供暖,并不代表可以免除所有供暖相关费用,地方合规的基础热损耗费必须按时缴纳,切勿盲目拒交。
否则不仅会产生欠费记录,影响个人征信,一旦被起诉,还需额外承担滞纳金、诉讼费等额外成本,得不偿失。
信源:第一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