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台湾回归。台湾有一项制度设计,我认为非常好。就是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把自己的职位,姓名都标识在胸前。
这有什么好处?这就是亮证,也等于是名片,他可以有这个职权处理此事。同时也警示自己,不能胡来,你姓啥名谁,大家清清楚。又使人们一看清楚这个人,起到无形中的监督作用。
据了解,台湾地区公务人员有类似做法,大陆的基层实践中也一直在推。
山东2006年就在全省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要求公务员在工作时间统一佩戴胸牌,上面标注姓名、单位、职务。江苏泗洪2012年给7200多名公职人员发了带二维码的胸牌,手机扫一下就能看到佩戴者的简历和负责的具体事务。
陕西宁陕县城关镇要求干部在工作期间、参加重要会议、到村开展工作时都必须佩戴胸牌,单位、姓名、职务清晰可见。洪泽县给公职人员配的胸牌还专门设计了红白两色,红色标示“一颗红心”,白色告示“清清白白做人”。
这些做法的逻辑,和台湾地区的“亮证”是一样的。
泗洪县纪委当时说得很直白:佩戴胸牌,履行公职,自己就成了“玻璃屋”里的人,必须十分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柞水县纪检监察干部佩戴工作证后说:“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群众的戒备心少了,距离近了,沟通也容易了,我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转变作风的意识也强了”。
亮证的核心价值,不在于那块牌子本身。
牌子上写的是姓名、职务、编号,可它真正起作用的地方,是在佩戴者和被服务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即时对等”的关系。群众办事的时候,不需要先问“你是谁”“你管什么”,低头看一眼胸牌就知道了。而对佩戴者来说,那块牌子就是一个无声的提醒:你今天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和你胸前的名字绑在一起。
台湾地区的这项制度,大陆的基层实践中也有类似的设计。
山东、江苏、陕西、云南、新疆的纪委和机关单位,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行过“挂牌上岗”“亮证履职”。云南罗平县给巡察干部配发“巡察工作证”,说它是“身份标签”,也是一份“责任和约束”。沙雅县纪委要求全员挂牌上岗,公示照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还设置了“人员去向栏”。
制度本身没有壁垒。
一块胸牌能做的事,是让权力在最小单元里变得可识别、可追溯。台湾同胞在做,大陆的基层也在做。两岸在这件事上的思路,其实没有隔阂。真正隔着的,是那条海峡,和一些人的政治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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