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惊现电锯哥”:拦摩托就算了,你拎电锯是来砍价还是砍人?
10月5日,赣州宁都高速收费站,一位摩友大概是被导航灌了迷魂汤:
“别的省摩托能上高速,你江西凭啥把我当违停车型?”
工作人员:不行,规矩摆这。
摩友:我偏要闯。
两边正僵着,剧情突然往恐怖片走——
一位大哥拎着电锯就来了,咔嚓往摩托车挡风上一架。
骑手当场瞳孔地震:我是来上高速,不是来拍《电锯惊魂7:收费站特别篇》的吧?
更离谱的还在后头:争执里,有人顺手把人家行车记录仪镜头给拧了。
摩友怒了:“拿电锯架车上,跟拿凶器吓人有啥区别?记录仪一拧,是不是连‘谁先疯’都不让留证据?”
收费站后来回应挺老实:
“是误会,那哥们本来在路边修剪树木,情急之下行为失当,多部门已介入。”
翻译一下就是——
拦车的是收费员,递剧本的是电锯,逻辑掉线的是现场处置。
咱把话摊开说:
摩托车能不能上江西高速,有交规、有标志、有劝返流程,不该靠“硬闯”解决;
但管理归管理,你不能把园林工具当执法装备。电锯是砍枝的,不是砍理的。
真把司机吓出好歹,或者电锯滑一下,这事儿就从“违规上高速”升级成“安全生产事故”了。
网友吵翻也正常:
一边说“闯高速就该狠管”;
一边说“再有理也不能电锯贴脸,这叫执法还是吓唬”。
其实大家气的不是“被拦”,是公权力一急就变形——
平时是服务员,情急变“伐木工”,镜头还想给你拔了,谁不后背发凉?
规矩要硬,手段要暖,证据要留。
高速口不是片场,别让老百姓觉得:
以后上不上高速不知道,先得看看工作人员手里拿的是指挥棒,还是油锯。
你说说,这电锯一抬——
到底是“为了安全”,还是“把对方安全吓没了”?
评论区开喷,我搬板凳坐前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