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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惊现电锯哥”:拦摩托就算了,你拎电锯是来砍价还是砍人? 10月5日,赣州

“高速惊现电锯哥”:拦摩托就算了,你拎电锯是来砍价还是砍人?

10月5日,赣州宁都高速收费站,一位摩友大概是被导航灌了迷魂汤:

“别的省摩托能上高速,你江西凭啥把我当违停车型?”

工作人员:不行,规矩摆这。

摩友:我偏要闯。

两边正僵着,剧情突然往恐怖片走——

一位大哥拎着电锯就来了,咔嚓往摩托车挡风上一架。

骑手当场瞳孔地震:我是来上高速,不是来拍《电锯惊魂7:收费站特别篇》的吧?

更离谱的还在后头:争执里,有人顺手把人家行车记录仪镜头给拧了。

摩友怒了:“拿电锯架车上,跟拿凶器吓人有啥区别?记录仪一拧,是不是连‘谁先疯’都不让留证据?”

收费站后来回应挺老实:

“是误会,那哥们本来在路边修剪树木,情急之下行为失当,多部门已介入。”

翻译一下就是——

拦车的是收费员,递剧本的是电锯,逻辑掉线的是现场处置。

咱把话摊开说:

摩托车能不能上江西高速,有交规、有标志、有劝返流程,不该靠“硬闯”解决;

但管理归管理,你不能把园林工具当执法装备。电锯是砍枝的,不是砍理的。

真把司机吓出好歹,或者电锯滑一下,这事儿就从“违规上高速”升级成“安全生产事故”了。

网友吵翻也正常:

一边说“闯高速就该狠管”;

一边说“再有理也不能电锯贴脸,这叫执法还是吓唬”。

其实大家气的不是“被拦”,是公权力一急就变形——

平时是服务员,情急变“伐木工”,镜头还想给你拔了,谁不后背发凉?

规矩要硬,手段要暖,证据要留。

高速口不是片场,别让老百姓觉得:

以后上不上高速不知道,先得看看工作人员手里拿的是指挥棒,还是油锯。

你说说,这电锯一抬——

到底是“为了安全”,还是“把对方安全吓没了”?

评论区开喷,我搬板凳坐前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