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到一件事,真的绷不住。
有人买新衣服,吊牌不剪。
穿出去吃饭、聚会、拍照。
穿完了,叠好,装回袋子。
七天内,申请退货。
理由:不满意。
商家收回来一看,领口有粉底,腋下有汗味,角落里有污渍。
能说什么?
退呗。
七天无理由嘛。
我就想问问这些人——
这规定是给谁设的?
是给买回家发现尺码不对的人。
是给收到货发现色差太大的人。
是给真心觉得不满意、没想好的人。
不是给你准备的免费租衣服务。
最可气的是什么?
是因为这帮人,商家开始各种限制。
验货越来越严。
退货理由要填一堆。
好好的售后,变得越来越难。
最后倒霉的是谁?
是那些真的买到问题商品、正当维权的人。
前人砍树,后人没荫。
规则是大家共同维护的。
有人钻空子占便宜,最终损的是所有人的权益。
你们遇到过这种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