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没良心!浙江温州,一女子利用健身机会勾搭已婚男子,4年多时间,收到转账130多万。正当二人以为天衣无缝,却被原配妻子发现端倪,双方却都不承认有不正当关系,还在事发后补充签订了所谓的服务协议。妻子无奈,一纸诉状把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被男子私自挪用的夫妻共同财产。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女子返还109万。
关某和胡某是一对中年夫妻,两人已经共同生活三、四十年,半生的打拼,生活早已富足。
衣食无忧后,关某开始关注养生,正当各种报团泛滥,关某也跟风和一群人参加了冬泳。
因为只是一个健身项目,胡某对关某的参加也没有异议,再加上两人之间已经有了几十年的感情,她也没有太多管束。
谁知,就是因为这份信任和疏忽,导致家庭在4年后出现了一次大危机。
原来,关某早在2021年就认识了女子周某,因为周某懂一些急救和护理常识,经常给关某所在的冬泳队员提供陪护服务。
这样,一来二去关某和周某就熟悉起来,关某也开始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每次面对三四十年的发妻,看着她不再年轻的容颜,做的饭几十年也是同一个味道,他太熟悉了,熟悉的有点厌倦。
再回头看周某,不仅充满了新鲜感,两人还有很多共同的话题,每次参加活动,与周某相处的时间成了他精神的慰藉。
渐渐地,思想开始越界,手里的钱也跟着跑到了周某手里。
每逢情人节、生日等两人值得纪念的日子,关某都会及时给周某转账,表达自己的情谊。
于是“520”、“1314”等赠送便成了他们之间维系感情的小秘密,不仅如此,他们利用冬泳的便利,时常一起外出、购物。
就这样,在他们相处的4年多时间里,关某先后给周某转账130多万,频次高达330多笔,而且都瞒着自己的发妻。
直到2026年1月,妻子胡某通过关某的转账记录发现了端倪,顺藤摸瓜发现了关某和周某这段违背公序良俗的关系。
面对妻子胡某的质问,关某居然厚着脸皮说周某只是提供陪护服务,两人之间并没有见不得人的关系。
为了摆脱胡某的追查,关某居然和周某紧急补充签署了一份《陪护服务协议》,试图把自己给周某的转账变的合理。
但胡某并不听他们一面之词,收集了证据后,把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30多万夫妻共同财产。
审理中,周某辩称130多万是她的服务费、代买费以及与关某的共同消费,还称“520”等特殊转账只是玩笑,并没有实际意义。
但法院认为周某确实提供了一定的陪护服务,但她的证据与签订的服务协议不符,关某多项转账也不是周某说的用途。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返还胡某109万。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某和胡某是三四十年的夫妻,夫妻关系正常存续,这期间无论是关某还是胡某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期间,无论关某还是胡某,如果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大额共同财产,都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但关某在4年多时间内向周某转账130多万元、频次高达330多笔,显然已经远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
胡某作为财产共有人,她的平等处理权受到了关某和周某的实质性侵害,她有权追回。
《民法典》指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关某作为有夫之妇,婚内与周某不清不楚,虽然他们一致否认存在不正当关系,但关某给周某的转账却有代表男女关系的“520”和“1314”.
即便他们在被胡某发现后,补充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但审理发现协议条款和关某周某之间的实际行为并不相符,因此不构成有效证据。
最终,法院支持胡某维护自己的权益,追回共同财产109万。
一个已婚男人,不顾与妻子三四十年的夫妻情谊,为了私欲,把共同财产转移给婚姻外的另一个女人,肆无忌惮的伤害妻子的利益。
更没良心的是,他居然在被发现后,紧急与周某签订服务协议,明目张胆的联合外人欺侮自己的妻子,可恶至极,愚蠢至极。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