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合影,只有几秒钟。
换来的,是一个家。
杨丽娟追刘德华追了很多年,书不读了,正常日子也不过了,花的全是家里的钱。她爸心疼闺女,卖东西,借钱,就想帮她圆这个梦。后来总算合上了影,她还是不满足。
最后她爸留下一封遗书,在香港跳了海。那是2007年。
快二十年过去了,她在兰州一家超市当导购,理货、摆货、给顾客指路,月薪两千出头。和老母亲住廉租房,一年房租不到一千,没冰箱没电视,茶几当饭桌,屋里却收拾得干干净净。
同事说她话少,干活实在。她很少上网,有空去合唱团唱唱歌,做做义工。说起当年,就剩两个字:后悔。
当年轰轰烈烈的"追星",如今成了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可有些东西,真的回不来了。
喜欢谁都可以,但别拿最爱你的人去换。
如果当年有人早点拦她一把,结局会不一样吗?评论区说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