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湖南常德,女子发现,自己晾在院子里的白连衣裙不见了,赶紧调监控,竟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开着车来偷走了裙子。她顿时觉得膈应,立刻报警。
这个偷裙子的男人姓杨,湖南汉寿县某乡镇居民,常年单身。杨某有个难以启齿的习惯,每晚睡觉必须抱着女式衣裙才能入眠。
起初杨某靠网购满足自己,可一件件买下来花销不小,经济上扛不住,而且新衣服的味道他也不喜欢。
从2024年开始,杨某把目光转向了别人家晾在屋外的衣物,开车在乡镇四处转悠,看到晾衣杆上有女装就停车下手。
2026年6月14日下午,汉寿县居民张某发现当天晾晒的衣物中少了一件白色连衣裙。那天没刮风,裙子不可能被吹走。张某调出家里监控,画面里一名中年男子开车经过,停车走进院子,扯下连衣裙就上车走了,前后不到一分钟。
张某报警后,民警很快锁定了杨某。杨某到案后没抵赖,带着民警指认了7处作案地点,并退赔了相关被害人的损失。民警在杨某家中衣柜里搜出女式衣裙共92件,连衣裙、外套、裤子都有。
同样是偷女装,湖北宜昌的张某判得比杨某重。2025年8月2日至5日,刚刑满释放不久的张某连续多日凌晨在宜昌某居民区作案,专偷阳台上晾晒的女士长裙,8月11日下午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警方在其租住处查获长裙45条。检察机关认定张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2025年12月26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二千元。杨某被判拘役四个月,罚金一千元,差别就在于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赔,而张某是刑满释放后短期内再次作案。
有人可能会问,恋物癖算不算病,能不能因此减轻责任。司法实践中早有答案。湖南东安县周某辉案中,周某辉多次入户盗窃女性内衣,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辉被诊断为恋物癖,但实施危害行为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河南濮阳县江某案中,江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及恋物症,同样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判处拘役五个月。安徽东至县王某案中,王某先后25次盗窃文胸38件、女式内裤18件,鉴定结论为恋物症系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恋物癖属于性心理障碍,不是精神病性精神障碍,患者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未丧失。杨某能指认现场、退赔损失,说明杨某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构成多次盗窃,不论单件财物价值高低。
杨某从2024年偷到2026年,作案次数远超三次。2026年8月24日,汉寿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8月28日,法院判处杨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汉寿县检察院还提醒当地居民,贴身衣物和贵重衣物尽量不要露天晾晒在屋外路边,有条件可以加装监控,发现衣物丢失应及时保存视频并报警。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过,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92件衣裙堆在杨某的衣柜里,每一件背后都是一个被侵犯了安全感的家庭。杨某的癖好值得同情,但同情不能替代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