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可真是不要脸。伺候父母时,父母是姐姐的,就应该两个姐姐伺候,女儿就应该伺候父母。父母不在了,家产都应该是他的,两个姐姐是嫁出去的女,都不能沾边。
我同学的弟弟,父母老了的时候,他们两口子不闻不问,都是两个姐姐照顾父母,父母去世时,所有家产一分都没有姐姐的。
这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那个弟弟和大伙说起来,还挺生气,说想卖父母留下的房子,姐姐不签字,要平分,他都要气炸肺了,说两个姐姐不要脸,她们别说平分了,哪怕每人要一万块钱,他都不签字,宁愿让这个房子烂在手里。
都给他,他马上就卖掉,姐姐们平分,他豁出去了,就不卖,她们别想分钱。
父母没有遗嘱,他现在就想办法,想不经过两个姐姐,把父母的房子卖掉,能得逞吗?
还想私自领取父亲的丧葬费,能办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