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项立刚提了一个非常中肯的建议:“法律专业禁止招收海归教师”。
这个建议看似非常荒唐,仔细想想,又好像非常在理。
任何事物皆有两面性,只要利大于弊则可行。这个建议好就好在用了“禁止”二字。
为什么提议“禁止”,而不是“原则上不允许”?因为教师的首要职责是教学,其次才是科研。
不可否认,法学海归教师在科研方面或许更有眼界优势,但这并不代表其在教学上会教得更好,尤其是在本科生教学方面!
尽管法律专业本科生也需要学习一定的外国法律法规或国际法,但除了《国际法》这门必修课外,其它课程也几乎都是选修课。当今世界本就信息互通,在国内与国外学习国际法,真的有很大的区别吗?我看未必!有可能恰恰相反,为出过国的国内学者反而更能结合我国国情实际与社会环境,上课还更接地气一些。这就好比你是个海归博士,让你去教中学语文课,你未必就比师范本科生教得更好吧?
禁止法律专业海归当老师,还有一大好处就是能彻底杜绝西方错误文化理念的输出与侵蚀问题!正如项立刚所言:“某些法学院的老师贩卖西方理念,与我国广大民意形成了冲突”,而引发这类冲突的根源并不一定就是学生的错。也有可能是因为外来引进的东西“水土不服”,不符合我国的国情现实;还有可能是海归人员吸取了西方错误的思想或理念所导致的。这个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咱们并不是说法学海归不好,而是他们并不适合从事本科生教学。法学海归学者完全可以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或者从事科研工作。若能为我国法律体系的改进提出一些符合国情、切合实际的建议条陈,这也是值得鼓励的!
咱们不能停留于惯性的思维定势,高校师资结构也应当根据实际需求而调整。既然利大于弊,项立刚的这个建议为什么不值得探讨?
友友们有什么不同看法吗?欢迎来评论区留言讨论一下!
大学 法学 大学老师 高等教育 如何看待董明珠对海归派的言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