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个小伙花了15万彩礼外加三金娶老婆,婚后两个月连嘴都没亲上,直接起诉离婚退钱。
妻子在法庭上拿没出轨当理由,咬定彩礼是男方自愿给的,结婚根本不是为了发生关系。
法院现在已经判了准予离婚并要求女方全额返还,但这家人办酒席和出改口费的开销还得男方自己慢慢消化。
咱们普通人过日子,讲究个将心比心。这小伙为了结个婚,酒席办了,婚庆请了,改口费和上车礼一分没落下,算是风风光光把人接进了门。结果到了洞房花烛夜,满心欢喜靠近却换来一巴掌加上一句“别碰我”。
一开始小伙还以为是新娘子害羞,第二天忍了,第三天也忍了。就这么一天天熬,试着拉个手都能被像触电一样甩开,换来满眼的嫌弃。实在没辙了,只能跑去求岳母出面。这岳母也是去了,劝也劝了,骂也骂了,可人家姑娘态度硬得很,直接甩出一句,谁规定结婚就得亲热生孩子,自己绝不当生育工具。
既然不想当生育工具,觉得身体是自己的,这都没毛病。可你别收那15万啊。拿着人家掏空家底凑出来的钱,领了结婚证,转头就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这算哪门子事?
到了法庭上,女方那套词更是理直气壮。她觉得自己没出轨,也没骗婚,彩礼是男方自愿给的,自己就是单纯不想被碰,凭什么要把钱退回去?
按照这个逻辑,男方出钱出物,最后就是花钱买回一个每天满眼嫌弃的人。婚姻不是卖身契,这话一点不假,网上也有人拿这话替女方叫屈,觉得她有拒绝的权利。但也总有人骂这是骗婚,毕竟婚姻不是单向的提款机。你要设立不可侵犯的底线,那就在收上车礼和三金之前把话说清楚,而不是等钱装进了自己口袋,才突然想起来要捍卫身体主权。
好在法院的判决看透了这里的名堂。判决理由写得清清楚楚:虽然领了结婚证,但两个人确实未共同生活,女方拒绝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婚姻目的没法实现。最后结果很明确:准予离婚,15万和三金必须退还。
现在判决下来了,全网分裂成两派吵翻了天。但对这个武汉小伙来说,争论已经没有意义。钱虽然在法律上判了退,可他接下来要面对的,是自己实打实变成了离过婚的人。那些砸在婚庆里的钱早就打了水漂,他现在只能盯着法院的后续,干等着女方把那15万和三金真正交回到自己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