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放过!”江苏无锡,一男子网购后,鸡蛋里挑骨头“仅退款”,被卖家拒绝后,他怀恨在心,3年时间,他在900多家网店,恶意下单2700多次。订单总金额超1000万元。卖家发货后,他立马申请退货退款,让卖家承担平台技术服务费、快递打包费等成本,只技术服务费损失就6.21万多元。一些商家惹不起,主动为给男子6400元“和解费”,只求高抬贵手,放过自己。网友: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
陈某习惯了网购,觉得特方便,可他心术不正,竟从“仅退款”上发现了生财之道。
他动了歪心思,收到货后,就鸡蛋里挑骨头,然后申请“仅退款”,想白嫖。
没想到被商家直接拒绝,他不仅没反思自己的下作,反而怀恨在心,打定主意要在平台上报复回去,不但报复这个卖家,还要报复所有的卖家,在他眼里,所有卖家都是一路货色。
陈某从2022年开始,到2025年东窗事发,整整3年多,他在平台900多家不同网店,挨个下单2700多次,金额加起来超过了1000多万元。
他的套路就是,选好店铺后,直接下大额订单,等商家忙着打包、联系快递、把包裹发出去之后,他立刻就发起退货退款申请。
这套操作下来,商家傻眼了,钱要全额退回去,但是之前已经花出去的平台技术服务费、商品打包费、快递面单费全都打了水漂。
陈某真是损人不利己呀,很多小网店本身利润就薄,根本扛不住这种反复折腾。
不少店铺为了不被持续骚扰,只能选择破财消灾,主动给陈某转6400元的“和解费”。
直到有一家被折腾得,实在没法正常经营的商家报了警,陈某才露馅。
案发后,陈某把拿到手的6400元和解费全部退了回去,还额外给受害最深的一家商家赔了10000元,拿到了对方的谅解书。
法院最后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这件事为啥没按敲诈勒索罪算?因为陈某从来没主动联系商家发威胁的话。
商家转钱,只是不想被继续骚扰,想息事宁人,不是被他恐吓后出于恐惧转的账,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条件。
判决出来后陈某没上诉。
浙江,也有一买家因对店铺售后处理不满,在半个月内,针对同一家生鲜店铺反复下单近400次,每次收到货后,都以“商品不新鲜”为由恶意差评并申请退款。
他的行为,导致店铺的平台评分快速下跌,流量直接腰斩,一周内营业额掉了7成。
最后,法院认定该买家的行为属于故意干扰商家正常经营,支持了商家提出的民事赔偿诉求,判决对方赔偿店铺的流量损失和经营损失共计12000元。
所以,不要以为在网上买东西,想退就退,谁也管不着,权利是有边界的。
你正常购物正常售后,平台和法律都会保护你,但如果是带着报复、牟利的心思,批量恶意下单折腾商家,最后肯定要付出代价。
很多中小网店本身就难,利润薄、扛风险能力差,这种恶意骚扰的行为,对他们的打击比消费者想象的大得多。
《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的“其他方法”早就不限于砸机器、毁农具这些传统手段了,网络时代在电商平台批量恶意下单,挤占商家的经营资源、打乱正常履约流程,完全属于法条覆盖的范围。
哪怕没有直接的暴力破坏,只要实际干扰了商家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失,就能按这条规定定罪处罚。
消费者的合法售后权益当然要保护,但拿着“买家身份”胡作非为的,把平台规则当成报复别人的工具,最后只会把自己送进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闽南网202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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