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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一35岁男子手机没电了。大半夜,他就跑到酒馆,买了啤酒边喝边给手机充电

河南洛阳,一35岁男子手机没电了。大半夜,他就跑到酒馆,买了啤酒边喝边给手机充电。男子下楼买饮料时,17岁女店员,竟2次偷偷往他杯里加清酒和96度伏特加。男子喝完后进了医院,被确诊酒精中毒。酒馆老板一口咬定,男子当晚骚扰女店员,女店员偷加高度酒,是想让男子快点喝醉离开。男子坚决不承认自己骚扰,愤怒报警,索赔30000,女店员只同意赔偿1000元,拒绝在行政处罚书签字。
 
“你们是不是往我杯子里加东西了?”张先生捂着嘴冲回酒馆,嘴唇刺痛发麻,食道像被火燎过。
 
柜台后面三个店员,一个低头刷手机,一个翻外卖页面,一个盯着屏幕假装没听见。
 
几分钟前,他喝下那口酒,两三秒后胃部剧烈绞痛,冲进洗手间喷射式呕吐。这不是醉酒,醉酒没这么快、这么猛。
 
事情要从2025年12月晚上说起,35岁的张先生手机没电了,在路边发现一家店,坐定发现是酒馆,就买了两瓶啤酒慢慢喝。
 
一点多那会他又买了一杯,然后喝着喝着感觉有点晕,就说去透透风。
 
然而监控拍下了接下来的一幕:他刚走,一一个女店员偷偷拿着东西往他的杯子里倒。
 
第一次只是清酒,第二次则是96度的烈酒。
 
他回来没察觉,端起来就喝。然后就是那口要命的酒。
 
第二天老板把女店员叫来对质,17岁的姑娘承认了。
 
“我就是想让他快点喝醉走人,他一直在跟另一店员说话……脸都快贴她脸上了。”女孩哭着说。
 
张先生矢口否认,他说及当时就和店长说了两句话,和这个17岁的姑娘连话都没搭过。
 
“她要觉得我做错事了,可以跟我说,可以让我走,甚至可以报警啊,趁我不在往杯子里倒烈酒,这不就是投毒吗?”张先生一脸不忿。
 
医院给出的诊断是酒精性胃炎、酒精中毒,食管和胃部大面积发炎,血压也飙上去了。大半年过去了,张先生说自己身上就没舒坦过,心脏也跟着出了问题,一直在治。
 
报警之后事情走得很不顺。警方先说属于民事纠纷,后来改口说以投毒案办理,再后来又说这酒不算毒……直到最后才说以故意伤害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给了女店员和她家长,拒绝签字。
 
张先生于是提出了赔偿3万,但是最后店里只说给赔1千。
 
他后来多次申请伤情鉴定,但鉴定机构给了同一句话:超出鉴定能力,无法鉴定。原因有两个。
 
他当晚本来就喝了不少酒,鉴定机构很难区分哪些伤害是正常醉酒造成的,哪些是那两口伏特加造成的。没有鉴定结论,刑事立案就够不上。
 
律师的分析指向两条路。行政处罚走不通的部分,可以走民事侵权诉讼。
 
酒馆作为经营方,对店内员工的管理失职,同样需要担责。
 
但有一条线很清楚:就算张先生真的骚扰了店员,趁人不在往杯子里倒96度伏特加,也构不成正当防卫。
 
遭遇骚扰,报警、喊人、求助,都是正路。私力报复,往别人杯子里加烈酒,这条线踩下去,维权就变成了侵权。
 
一杯酒,喝出了酒精中毒,也喝出了一道法律难题。但有一点应该成为共识:不管之前发生了什么,往别人杯子里偷偷倒96度的酒,这个行为本身已经越过了底线。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
澎湃新闻
 
文|红星
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