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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工人辛辛苦苦干完活,竟一分钱也没拿到,他硬着头皮、三番五次地上门讨薪,

云南曲靖,工人辛辛苦苦干完活,竟一分钱也没拿到,他硬着头皮、三番五次地上门讨薪,却被老板以各种借口拖着不给!后来,他实在是被逼无策了,悄悄潜入老板家里,拿走6000元现金来抵自己的工资,结果直接被刑事拘留?

很多网友都搞不懂,老板欠工人血汗钱,工人自己拿钱抵债,看起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怎么就犯法了呢?

冯某是个老实人,经常在村里做一些零活。

他的勤恳踏实村里人都知道,丁先生也抢着雇他到家里做工。

在丁先生家里干活的时候,冯某辛苦出力,每天都按时按点地把活干完。

冯某这个人脑子一根筋,知道给人干活就要干好,所以,从来没有任何偷懒和误工的情况。

过了好些日子,活终于干完了,他本以为自己这些日子的辛苦付出能换来好一笔报酬,可这雇主丁先生却一直拖着工资不结。

冯某本身家里就穷,他打工就是为了养家糊口,这笔工钱是他一家老小所有人的生活开支。

如今拖欠工资不给,自己要怎么养家?

为了拿到自己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冯某前后多次上丁先生家里。

他每次都好声好气,甚至低三下四地问丁先生要自己的工资。

可每一次上门要钱,丁先生都以各种理由糊弄过去。

今天说明天结,明天说后天结,日子一天天过去,钱是一分也没见着。

时间越拖越久,自己一家老小还要吃饭过日子呢。

冯某心里是越想越憋屈,有钱人就能欺负老实人了吗?有钱人就能言而无信了吗?

他辛苦干活,既然这姓丁的欠钱不还,那他就自己去拿钱抵账。

正好听村里人说,这姓丁的最近卖了几头牛,赚了不少一笔钱。

要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他也不会出此险招,去姓丁的家里拿钱。

冯某临去前,还给自己打气:“既然有钱不给,那就别怪我老冯不客气了,我去拿自己的钱,天经地义。”

那天,冯某确认姓丁的家里面没有人,于是他就悄悄进了他家的卧室里。

他在房间内翻来翻去,终于找到姓丁的卖牛换来的钱。

他也没敢多拿,就是拿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 6000元。

冯某打心里觉得,这6000元,本就是属于他的合法劳动报酬。

而他这么做,只是为了拿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完全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问题。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姓丁的回家之后,发现家里的现金少了。

他火急火燎地就报了警,而且根本没有提他欠人工资这事。

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调查,很快就锁定了冯某。

面对民警询问,冯某一点也没隐瞒,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拿了钱。

他反复解释,是丁先生长时间拖欠工资在前,自己实在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才去拿钱抵扣工资。

如果他不这么做的话,他一家老小要靠谁养?

警方明确告知,拖欠工资是一回事,私下偷钱是另一回事,这两件事可不能混为一谈。

哪怕对方有错在先,冯某也没有任何权利私自潜入丁先生家里,去偷他的钱。

最终,冯某宏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终身留下刑事案底。

原本占上风的受害者,硬生生把自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消息传开后,全网彻底吵翻。

无数网友替工人鸣不平:明明是丁某先赖着别人的工资不给,工人被逼无奈才做这事,凭什么工人被抓?

看着冯某的行为合乎情理,但是,法律不讲个人情理,只讲事实和法条。

根据《刑法》第264条,秘密窃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冯某私自取走6000元,已经完全符合盗窃罪立案标准。

不管他的老板有没有欠他的薪水,私自跑到别人家里,拿别人的钱,就是刑事犯罪。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7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丁先生拖欠工资,冯某完全可以通过 12333投诉、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方法全额追回工资,甚至还能索要赔偿金。

但被他这么私自一整,全搞砸了。

讨薪再难,也不能以身试法,咱们普通老百姓千万不要让老板犯下的错来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那么,对于冯某被逼无奈、讨要工资,却被刑事处理的这件事,你怎么看?

来源: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