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犯法,欠薪犯法不?”云南曲靖,一男子打工被拖欠了工钱,他多次讨要,雇主就是不肯给他,男子一气之下,偷偷潜入雇主家里,拿走雇主6000元卖牛款,男子认为,他拿的是拖欠的工资并不违法,可没想到,雇主报警,男子被捕后,6000元不但要全部归还,男子还被刑事拘留。
冯某宏自小到大,没读过书,没啥文化,平时为了生计,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早些年间,他听说丁某在招人干活,他连忙过去,在丁某那里干了一阵。
当初两人说好,活干完后,立马给钱,冯某宏抱着希望,辛辛苦苦的把活干完。
干完活后,他等着拿钱,可等来等去,丁某始终就不说给钱。
冯某宏没钱,等米下锅,他眼巴巴地盼着,他看实在不行,只好上门找丁某要钱。
可没想到,丁某说了,要他再等几天,
冯某宏只好耐心等待,可没想到,丁某还是没有给钱。
冯某宏以为他又忘了,只好再次上门要钱,可对方又说了,他最近手头太紧,再让他缓一缓。
结果几次三番,丁某找了各种理由,就是不肯给冯某宏钱。
时间一长,冯某宏没了耐心,看这个样子,丁某应该是不会给钱了。
冯某宏忍无可忍,自己就是个穷人,手里没钱,平时生活,全靠打零工的工资来维持。
本来工资也没几个钱,他就想不明白了,为啥丁某这么有钱,这点工资非要拖着不给他。
冯某宏的耐心被彻底磨没了,他越想越亏,火冒三丈,我累死累活干完了活,你昧着良心,为啥就拖着不给?
他一打听,听说丁某把牛卖了,卖的是现金6000元。
于是他念头一歪,不如拿走这6000元来抵自己的工钱,再说了,丁某欠薪不还,我拿的本来就是自己的钱!
他立刻行动,找准了时机,趁着丁某外出,悄悄潜入到丁某住宅。
他进到卧室,找到了6000元现金,他往兜里一揣,立马迅速离开。
不大一会,丁某回来,发现屋里被人翻过,果不其然,他6000元卖牛款不见了。
他直接报警,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冯某宏,可等民警上门找人时,冯某宏跑江苏去了。
警方赶了过去,最终将冯某宏捉拿归案,冯某宏急了,他偷的虽然是丁某的卖牛款,但是,等于拿的是自己的钱。
都是因为丁某一直拖欠工钱,他多次讨要无果,所以才拿走了这6000元,他不是故意偷的,就是想拿卖牛款抵扣自己的工资钱。
民警给他解释,拖欠工资属于民事纠纷,但是闯入别人家中拿走财物,本质完全是不一样的。
这不属于合法讨债,而是构成入户盗窃,也就是说,欠薪是民事纠纷,他偷钱已经触犯刑法了。
之后,被盗的6000元现金被成功追回,并返还给了丁某。
冯某宏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
有人说了,偷回自己的工资,如果超过自己工资,超过部分属于盗窃所得,没有超出的话,不该理解为盗窃。
真是这样吗?
按理来说,干活拿钱,天经地义,工人辛辛苦苦付出劳动,获得报酬这无可厚非。
但哪怕遭遇欠薪,也绝不可以私自闯入别人家中,擅自拿走雇主家钱,一旦这么做了,违法犯罪的反而是被欠薪的。
欠薪是雇主理应承担的过错,讨薪也必须守住底线。
一旦遇到薪资纠纷,可以协商调解,也可以投诉,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进行维权。
如果一时冲动,把手伸进别人家里私拿财物,原本占理的讨薪人,瞬间就变成了触犯法律的嫌疑人。
到那个时候,有理反倒变成了有错,得不偿失,完全没必要这样做的。
《刑法》第264条规定,入户盗窃的,不论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冯某宏哪怕只偷了丁某家1块钱,哪怕丁某真的欠他工钱,只要他私自进入丁某住宅,秘密拿走财物,盗窃罪就成立了。
欠薪是民事纠纷,盗窃就是违法犯罪,两码事不能相抵,冯某宏已经涉嫌构成盗抢罪了。
要想讨薪,正确的方式是先要薪,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千万不能能铤而走险,最终薪没讨回,反倒把自己害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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