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输完液后求护士让他在留观室歇会儿,护士好心答应了,谁知男子想不开,竟在留观室里自尽了。妻子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6万!妻子:人死在你们医院,你们就得赔!医院:“医院是好意施惠,诊疗已经结束,跟我们没关系!”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今年 1 月深夜,温州一家基层医院急诊室,49 岁务工男子老魏输尿管结石急性发作,疼得浑身冒汗,到院完成输液治疗。
输液结束之后疼痛感没有完全消退,他走路吃力,软磨硬泡向值班护士请求,能不能在留观室临时歇一晚,等身体好转再离开。
护士体谅他病痛难受,心软答应下来,把他安置在空置的留观室,转身继续处理其他急诊病患,谁都没有料到,这份善意最后会演变成一场索赔官司。
清晨换班护士进入房间,才发现老魏已经没有生命体征,脖子套着仪器电线,警方调取完整监控,确认凌晨两点,老魏自行用设备电线实施自缢,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老魏是家里主要收入来源,两个孩子还需要抚养,妻子魏女士难以接受丈夫离世,认定医院存在管护失职。
她的理由很直接,丈夫疼痛难忍无法行走,护士同意留在留观室,医院就该承担看护责任,如果有人定时巡查,悲剧大概率能够避免。
魏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医院承担四成责任,索赔 86 万余元,医院当庭答辩,本次输液诊疗已经全部完成,没有医嘱安排留观治疗,允许休息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好意施惠,并非医疗服务延续,没有义务安排专人全天候看守。
一审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全部索赔诉求,判决书中明确,输液完毕医患诊疗关系就此终止,免费提供休息场地不属于医疗行为,属于好意施惠。
自杀属于成年人自主选择,从进入留观室到出事间隔一个半小时,这段时间老魏始终没有呼叫医护人员求助,疼痛难忍完全可以主动寻求医疗干预,死亡结果和医院行为不存在法律层面的因果关联。魏女士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
9 月 22 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庭审结束没有当庭宣判,至今还在等待最终结果。
网络上观点撕裂,一部分网友觉得人在医院,医疗机构就需要持续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更多网友感慨,好心帮忙反而被追责,会不断压缩医护善意的空间。
这件案子真正值得深思的,从来不是简单评判家属悲痛或者医院对错,而是厘清善意与责任的边界,好意施惠,本质是不带报酬的助人行为,不能无限放大施惠一方的法律责任。
医院急诊人手本就紧张,面对源源不断的急症病人,根本做不到对每一个临时留宿人员不间断盯守。
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生命选择负责,即便身处病痛之中,求助的通道一直敞开,主动放弃求助走向极端,不能简单把后果转嫁到出手帮忙的人身上。
如果一审判决被推翻,会带来连锁的现实影响,往后急诊医护再遇到行动不便、需要临时落脚的患者,第一反应就是拒绝收留,避免惹上巨额赔偿纠纷。
善意一旦需要背负天价风险,很多人会被迫选择冷漠,法律的作用,除了抚慰逝者家属,同样也要守住普通人行善的底气,不能让伸出援手的人,最后为别人的极端选择买单。
信源:
潇湘晨报・晨视频《男子医院留观室内自尽,家属诉医院索赔 86 万,一审法院驳回:诊疗已结束,医院提供休息场所是好意施惠;家属上诉,二审未宣判》
新浪财经《男子输液后留观室自尽,家属索赔 86 万为何被法院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