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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陈佳佳,贵州茅台医院护士,30岁,2025年8月4日下午在班上突然头痛呕吐,

她叫陈佳佳,贵州茅台医院护士,30岁,2025年8月4日下午在班上突然头痛呕吐,趴在工作台上说歇一会儿。同事把她推到CT室一查,脑出血。开颅手术做了,人没救回来。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一个人带着八岁的儿子,在茅台医院影像科扎了八年针。出事那天中午,她还在食堂吃了一碗饭,走路看不出任何异样。下午两点四十从厕所出来回到注射室,直到三点十分同事发现她趴在桌上,中间那二十分钟没有任何监控记录。医院说工作区域本来就不装监控。人坐在岗位上,系统却没有留下痕迹。

病历上写得很清楚,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出血、急性脑疝,没有外伤,没有诱因,就是突然发病。当天下午四点推进手术室,开颅做了七个小时,人被推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家属第二天就提出转院,医生说不具备条件。一直拖到八月十三号才放人,转到重庆西南医院,专家一看,脑死亡。救护车把人拉回茅台镇老家,到家五分钟,呼吸停了。

这还不是最让人堵心的。

她妈妈林女士去申请工伤认定,遵义市人社局的回复很干脆——不予认定。理由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突发疾病必须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才能视同工亡。陈佳佳撑了十天,超了。她妈妈哭着说,女儿每年体检,没有基础病,就是工作太忙太累,晚上经常被叫回医院加班,人是在岗位上倒下的,凭什么不算工伤?

法律条文写得没错,律师也说了,人社局的结论符合现行规定。但问题恰恰出在这条规定本身。二〇〇三年制定的条款,那时候谁想得到现在的护士要连轴值夜班、节假日随叫随到、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有律师直接指出,工伤认定的核心不该是抢救了多久,而应该是疾病和工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只要能证明长期高强度工作诱发了脑出血,不管撑了几天,都应该认。

陈佳佳生前有个外号叫“陈一针”,扎针又快又准,同事搞不定的血管她一针就能解决。拿过劳动竞赛三等奖,评过优秀医务工作者,二〇二一年还去汇川支援过抗疫,连着两周夜班。这些荣誉证书整整齐齐摆在家里,人却躺在了屋子左边那块地里。

有数据显示,县域医院护士一年平均多工作五百多个小时,脑血管疾病发病率十年翻了两倍多,二十五到三十五岁的女护士占了超过一半。她不是第一个倒下的,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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