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茅台医院一位女护士,好好上班的过程中突然晕倒,查出脑出血,家人拼尽全力守着抢救了整整十天,最后人还是没能留住,可怜家里还剩一个才8岁的小孩。本以为人是累倒在岗位上,怎么都该算工伤抚恤,可人社局给出的结果却是:不算工伤!理由很简单,抢救超过48小时了。消息一出,无数网友心疼这位护士和她的家人。
事发当天,这位叫陈佳佳的护士,跟平时一样正常在岗上班。谁也没有想到,好好一个人,工作途中突然身体撑不住,直接倒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同事看见她突然晕倒,吓坏了,立马第一时间把她送去检查,结果一查就是凶险的脑出血,情况非常危急,当天就住进重症监护室抢救。
接下来的十天,是全家人最难熬的日子。
医院全力救治,家人寸步不离守在病房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盼着她能挺过来。大家都拼尽了全力,奈何病情太重,十天的抢救,终究没能留住人,年轻的护士还是不幸离世。
她走之后,家里最可怜的,就是那个才8岁的儿子,小小年纪永远失去了妈妈。
熟悉陈佳佳的人都说,她身体一直挺好的,每年单位体检都没啥毛病,从来没有查出过脑血管方面的问题。
只是护士这份工作,实在太熬人。
日常上班忙得脚不沾地,加班是常态,半夜一个电话,就要从家里赶回医院顶班,常年高压力、连轴转的工作节奏,早就一点点透支了她的身体。在家人眼里,她这次出事,完全是常年累月上班累出来的。
好好的人,倒在岗位上、丢了性命,留下年幼的孩子,家人心里又痛又委屈。
家里人想着,人是上班的时候出的事,也是常年工作劳累拖垮的身体,理所应当能认定工伤,给孩子和家里一个交代,于是就按照流程,给陈佳佳申请了工伤认定。
可谁也没料到,等来的结果让人彻底寒心。
人社局经过审核之后,给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
说白了就是,在岗突发疾病,只有48小时内抢救无效离世,才算视同工伤。陈佳佳是抢救十天之后离开的,超出了这个时间限制,所以按照规定,不能算工伤。
这个结果,家属完全接受不了,怎么想都觉得不通人情。
家人心里始终憋着一口气,当初医生拼命救人、家人全力配合治疗,多撑下来的这几天,是所有人努力想留住性命的结果。明明是工作累垮的身体、倒在工作岗位上,最后却因为救得久、撑得久,落得一个不算工伤的结局。
好好干了一辈子医护工作,为工作付出了生命,最后却卡在一个时间数字上,换不来该有的保障,任谁都觉得太残酷、太冰冷。
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瞬间吵翻了天。
很多网友心疼护士,救人是功德,怎么救人救久了,反而成了家属的“过错”?法理是死的,人是活的,这种结果实在太不近人情。
但也有不少人表示理解人社局的做法,工伤认定必须有统一标准,如果没有时间红线,以后各种陈年旧病、日常隐疾,都很难界定是不是工作导致的,最后会让相关认定彻底乱套。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就算这次没有认定上工伤,家属也不是一分钱都没有。
按照正常社保福利,家属依旧可以领到正常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这是职工社保自带的福利,和工伤认定不冲突,能给到家里一点基础的安慰和补贴。
只是在所有人心里,这完全是两码事。
一条累死在岗位上的人命,一个失去母亲的8岁孩子,怎么看都不该只换来普通的丧葬抚恤。
目前家属这边依然不服这个结果,后续还可以走复议、打官司的途径继续维权。
整件事最让人唏嘘的地方就在这,所有人都希望病人能多撑一会、能活下来,大家拼尽全力抢救,是人性的温暖。可冰冷的条文规则里,全力抢救的十天,最后却成了无法认定工伤的门槛。
一边是不容变通的法律规定,一边是让人泪目的人间情理。
最后,这事您怎么看?
拼尽全力救人反而错失工伤认定,你觉得这个规定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