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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是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河南濮阳,女子与前夫有一儿一女,女儿随父姓,儿

果真是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河南濮阳,女子与前夫有一儿一女,女儿随父姓,儿子随母姓,他们多年前离婚时,女儿抚养权归女子,儿子抚养权归前夫。两人分开后各自安好,互补干扰。可前夫突然给女子视频,她发现10岁的儿子未去上学,前夫还问儿子不上学是不是舒服!女子炸了,学校都开学半个月了,为啥不让儿子去上学?前夫要挟说:孩子姓氏不改成父姓,就不许他去学校读书!两人因此事吵得不可开交,女子无奈求助媒体帮忙,前夫竟将10岁孩子带进自己开的餐馆帮忙,还逃避沟通,最后女子说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学习,可以考虑的改姓。网友:儿子应该随父姓,女儿随父随母都行!

陈女士和前夫在2019年离婚,法院判决,女儿抚养权归她,儿子抚养权归前夫赵先生。

一晃两人离婚7年,女儿已15岁,儿子10岁,两人各自安好,没任何瓜葛和牵扯,日子过得相安无事,没有过纠纷。

转眼到了今年9月,新学期已经开学。

9月8号,陈女士突然收到前夫发来的视频,画面里儿子躺在床上玩手机,这才惊觉孩子压根没有去上学。

陈女士又急又气,立刻去询问前夫缘由。

没想到前夫开着视频对儿子说:不上学是不是很舒服?自在不自在?

一听这话,陈女士的火气蹭蹭往上冒,这是亲爹该说的话吗?孩子这么小不上学,将来咋办?你会毁了他的未来的!

而前夫却不紧不慢地说,上学可以,但你必须将儿子的姓改成父姓,才允许孩子去学校上学。他甚至扬言,不然今年一整年都不让孩子读书。

原来,当年儿子刚出生十几天,办理出生证明时,陈女士曾打电话征求赵先生意见,问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

赵先生只说了一句随便,便挂断了电话。于是陈女士便给孩子登记了自己的姓氏,这件事他一直是知情的。

可现在他竟因孩子是母姓就剥夺他去上学的权利?

陈女士愤怒又揪心。孩子才10岁,正是读书学习的年纪,怎么能因为大人的争执,就剥夺他上学的权利。

儿子也十分委屈,母亲一提起上学这件事就躲在床上哭,心里十分渴望回到校园。

开学将近2周,别的小朋友背着书包正常上课,可这个男孩只能待在家里,有时候还会到父亲的餐馆里帮忙擦桌子、打扫卫生,干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活。

陈女士想与赵先生沟通,赶紧让孩子去上学,不能耽误课程,可对方说只有改姓,要不免谈。

万般无奈,陈女士求助媒体帮忙,希望说通赵先生。

记者前去调解,找到孩子的父亲,可对方十分抵触,不愿正面回应孩子入学的问题。

记者和孩子沟通,孩子坦言,爸爸要求必须改姓才肯让自己上学。

赵先生心里有传统观念,觉得男孩是传宗接代的,既然离婚了,儿子抚养权又归自己,凭啥还不改回父姓?

儿子跟着自己生活,却不随自己的姓氏,怕旁人议论,也怕同学、老师问他,孩子该怎么解释呢?对儿子的成长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会给他带来困扰的。

记者劝赵先生,即便有这样的顾虑,也不该用不让孩子上学的方式逼迫对方妥协,两人可以商量着来。

孩子的受教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被大人的矛盾裹挟。

经过记者从中劝说调解,孩子父亲最终松口,表示一周之后,就会安排孩子正常返校读书。

陈女士也软了下来,她说两人离婚这么多年了,各自有新生活了,目前唯一的牵扯就是这个孩子,也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只要改姓对孩子将来好,她也会考虑的。

只要赵先生能让儿子去上学,她就放心了!

《义务教育法》第5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孩子10岁,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保障孩子上学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孩子姓氏问题是两件相互独立的事。

父亲不能拿改姓作为上学的交换条件,不能因大人之间关于姓氏的矛盾,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父亲这种做法属于无正当理由不送孩子入学,教育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孩子返校。

如果持续拒不履行,母亲可以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

《民法典》第1015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未成年子女更改姓氏,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不能由抚养孩子的一方单方面强制要求改名。

当年办理出生证明时,父亲已知情并默许孩子随母姓,多年来也没提出异议,不能事后单方面要求强制改姓。

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优先于父母之间关于姓氏的争议,处理家事矛盾,不能牺牲孩子的教育权益。

孩子姓氏可以双方协商,可无论大人有怎样的心结,都不能拿孩子的学业和成长作为博弈的筹码。

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永远是孩子。

不管双方有什么分歧,都应当优先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保障孩子正常读书生活,不要让孩子为成年人的矛盾买单。

信源:小莉帮忙 2026-9-24
对此您觉得父亲这样做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