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广东深圳,一男子外出打工,和老乡租了套17楼房子,男子吃完猪排骨,随手把骨头从阳台上一扔,他收拾完桌子去上班了,完全没往下多看一眼,他没想到,猪骨头砸到路过的女子头上,女子血流如注,当场就晕的站立不住,女子被送到医院,发现头部被砸出个2厘米长,一厘米深的大坑,经过鉴定,是轻微伤,警方找到带血的猪骨头,找到男子时,他还不知道自己扔骨头把人砸了,男子被提起了公诉,法院判了!
江某为了生计,远离家乡到深圳打工,为了省钱,他和老乡一起合租。
俩人在前海蛇口的一栋高层里,住在17楼,离地面有50米高,楼下就是人来人往的人行道路。
5月8号,中午的时候,俩人在家吃饭,做了一大盆猪排骨,俩人啃完肉后,猪排骨懒得下楼丢。
江某也没多想,顺手把骨头从阳台往楼下扔了,他扔完一眼没看,根本就不知道楼下的情况。
他扔完骨头,收拾完了桌子碗筷,然后出门就去上工。
刚好那天,李女士和朋友吃完饭后,俩人沿着人行道路,一路说说笑笑往家里走。
可没想到,李女士猝不及防,高空落下一块东西,重重砸她头上,李女士哎呦一声,捂着头就站不住了。
她脸都白了,头晕的不行,顿时就血流如注,顺着指缝往外淌着。
朋友吓了一跳,赶紧打110和120,民警闻讯赶到,在路边找到了那根带血的猪排骨。
120赶来,把李女士拉到了医院,经过检查,李女士脑袋右后方破了个口子。
那口子吓人,2厘米长,深到1厘米,留了不少的血,刘女士后怕的不行。
这要是砸中头顶,天灵盖就完蛋了,她受到惊吓,越想越是后怕!
事后,李女士做了司法鉴定,为轻微伤,警方立刻开始寻找,扔骨头的人到底是谁!
再说江某,他扔完骨头,自顾自就去上班,根本不知道自己就这一下,差点就把李女士的命给要了。
他闯了祸,还毫无知觉,直到两天之后,民警出现在他眼前,他心里惶恐,他这才知道,过来自己随手扔的骨头,把楼下的路人给砸伤了。
案件被移送到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江某住的楼下,就是人来人往的人行道
他从17楼扔硬骨头,把人砸成了轻微伤,已经构成了高空抛物罪。
8月3号,江某被提起了公诉,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江某有期徒刑6个月,还要再交罚款。
有人认为,这判得太轻,才判6个月,警示力度严重不足。
更有人说,江某能从17楼随意往下扔猪骨头,说明其本身就是一个素质低下的人,要加长刑期,经济上还要重罚,要让他记住教训,不然出来后还会害人。
还有人说,我知道他不是故意想砸人的,但从楼上往下乱扔东西,本身就是重罪,即便砸不到人也应该判刑!
而且,他不可能不知道,闹这么大,当时肯定搂下乱作一团,民警都来了,他下楼就能看到,只不过是在装傻罢了。
本来吃完饭后,还得出门上班,完全可以把猪骨头装袋子里,顺手带到楼下一扔。
可江某为了方便,懒得下楼去扔,随手从阳台扔下,这回可好,砸伤了别人,自己也跑不了。
这回留了案底不说,还要赔人家医药费,误工费,怎么算都是大亏,不知道他心里是否后悔!
好多人都心存侥幸,总觉得扔个小物,就是个小事,可真出了问题,轻则赔钱,重则坐牢,为了那点方便,真是害人害己!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江某从50米高层抛掷硬物,砸到路人头上,导致行人被砸成轻微伤,情节严重。
法院判他6个月有期徒刑,定罪量刑符合法律规定,也对同类侥幸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