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跟我同房、不肯生孩子,
我结婚的意义在哪?”
武汉一对夫妻结婚两年,男方一纸诉状起诉离婚。
两人领证之后,共同居住的日子加起来才十几天,两年时间一直没有夫妻之实。法庭上男方提出,当初结婚给了15万彩礼还有三金,既然无法拥有正常婚姻,希望离婚并拿回财物。
女方却认为,婚姻可以只做精神伴侣,彩礼是对方自愿赠送,离婚自己作为二婚女性也有损失,不该退还。
很多人下意识觉得,结婚就一定要生娃、同房。但这件事的核心根本不是生育义务,而是两个人对婚姻的预期完全不一样。
如果一方想要烟火气十足的家庭生活,另一方只想要纯粹精神陪伴,婚前没有沟通清楚,婚后注定矛盾重重。婚姻的基础,是双方达成共识,而不是单方面索取或者单方面享受福利。
法院最终判决二人离婚,女方返还10万彩礼以及三金。
婚姻不能两头占便宜,不想承担婚姻里对应的相处责任,也不该收下大额彩礼。你觉得婚前是否该把生育、同居这些大事提前说清楚?
抛开钱不谈,你现在最需要什么 婚姻简论 婚姻家庭忠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