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西路军老兵看大门时,无故被打死,凶手却只被判刑10年,兰州军区司令员郑维山知道后,怒道:“我要和他们打官司!”
他拿起电话,要通了省高级法院院长的办公室。电话铃响了七声,才被接起。
“老郑啊,这事我了解过了。”院长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案子是中院判的,程序上没有问题。凶手认罪态度好,家属也积极赔偿了……”
“赔偿?”郑维山握着话筒的手紧了紧,“多少钱?”
“对方给了八百块。这在普通伤害案里不算少了。”
郑维山沉默了几秒。“一个1933年参军的老红军,一条命,值八百块?”
“话不能这么说。法律讲的是量刑标准,和身份无关。”
“和身份无关。”郑维山重复了一遍,挂断了电话。
他走回办公桌前,拉开最下面的抽屉。里面有一份名单,是甘肃省内尚存的西路军流落人员登记册。他用手指找到“侯玉春”那一行,在后面打了个钩。
名单上一共有十四个钩。
秘书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司令员,这是侯玉春同志的全部档案材料。另外,医院那边的尸检报告复印件也拿到了。”
郑维山翻开尸检报告。最后一页写着:“颅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符合钝器多次击打所致。”
他把报告放下。“去准备车。不去法院了,去省委。”
下午两点,郑维山直接走进了省委主要领导的办公室。他没有寒暄,把侯玉春的档案和尸检报告放在茶几上。
“这个事,我得管到底。”
领导翻看着材料,眉头渐渐皱紧。“十年确实轻了。但法院已经判决生效,要启动再审程序,需要足够的理由。”
“理由就在这里。”郑维山指着那份发黄的西路军人员证,“这不是普通的伤害案。凶手打死的,是一个从马家军屠刀下逃出来的老兵。这要是发生在1937年,马家军给的子弹,和现在这根铁棍,有区别吗?”
办公室里安静得能听到钟摆声。
“我需要省高院审判委员会重新讨论这个案子。”郑维山说,“如果走正常渠道不行,我会以兰州军区党委的名义,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个案监督申请。”
“老郑,这……”
“另外,”郑维山站起身,“我建议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对全省近年来涉军、涉老兵的判决进行一次排查。侯玉春不是第一个,也不能是最后一个。”
三天后,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
七天后,再审决定书下达。
一个月后,案件重新开庭。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补充侦查得到的证人证言:凶手在事发当天曾多次扬言“要收拾那个看门的老头子”。
侯玉春的侄子作为家属代表出庭,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大伯从江西走到甘肃,没死在战场上。我们只求法律给他最后一份公平。”
休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撤销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宣判时,郑维山没有到庭。他让秘书去了现场。
秘书回来后告诉他,旁听席上坐着十几个老人,都是听说消息后从各地赶来的西路军老兵。宣判后,他们谁也没说话,只是默默地一起走出了法庭。
郑维山站在办公室窗前,看着楼下院子。
那棵老槐树的叶子已经落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