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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原本黑白分明的案件,却让受害者家属足足等了五个月,甚至需要靠舆论发酵来换取正义。 山西运城一名13岁的五年级女孩,在4月19日凌晨被30岁男子韩某某性侵。当家属选择报警求助时,等来的却不是保护,而是警方在6月12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理由竟然是荒唐的“证据不足”和“女孩是自愿的”, ​

一起原本黑白分明的案件,却让受害者家属足足等了五个月,甚至需要靠舆论发酵来换取正义。

山西运城一名13岁的五年级女孩,在4月19日凌晨被30岁男子韩某某性侵。当家属选择报警求助时,等来的却不是保护,而是警方在6月12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理由竟然是荒唐的“证据不足”和“女孩是自愿的”,办案民警甚至劝家属拿赔偿调解私了。在这期间,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反而嚣张地上门威胁受害者家属“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任何具备基本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刑法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一律以强奸罪论处。一个13岁的孩子心智远未成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性同意”。法律已经替她说了“不”,然而办案人员却把成年人世界的“自愿”轻率地套在未成年受害者身上,甚至试图用和稀泥的方式模糊犯罪底线,这让人感到极其不可思议。

直到6月下旬媒体曝光,舆论沸腾,办案进度才像挤牙膏一样被推动。曝光次日警方连夜成立调查组,随后迅速立案并将嫌疑人刑拘。如今,案件终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当初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经办民警也正接受纪委调查。

案件重回正轨固然让人看到了一丝安慰,但背后的逻辑依然让人后背发凉。如果没有网友的持续关注,这个案子是不是就被一纸调解书彻底掩盖了?这件事真正值得追问的,不仅是施暴者最终会受到怎样的惩处,更是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何会在最关键的报警环节全面失灵。一个如今能移送起诉的案子,当初究竟是依据什么得出“不予立案”结论的,绝不能随着嫌疑人被抓就一笔带过。

纪委的介入说明公众的追问并非多余。有错要纠,失职必查。司法公正绝不能常态化地依靠热搜来倒逼。我们绝不能让一个13岁的孩子先承受被侵害的痛苦,再去承担推动案件前进的沉重代价。真正的安全感从来不是靠妥协换来的,而是必须建立在对法律底线的绝对敬畏之上。女孩遭强奸警方不立案纪委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