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靴子落地!中化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一审获刑19年,罚金700万。9月2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三项罪名,数罪并罚。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22年,他利用担任中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

靴子落地!中化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一审获刑19年,罚金700万。9月2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三项罪名,数罪并罚。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22年,他利用担任中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股权收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6071万余元。更扎眼的是后一笔:2022年至2025年,已经离职的他,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帮企业承揽项目,再收987万余元。

纵观他的轨迹,起点相当漂亮:1963年生,1986年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硕士毕业留校任教,两年后进中央组织部研究室,此后转战企业,2000年加入中化集团,从总经理助理一路做到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手里管过外贸信托、中化蓝天、中化化肥好几块硬牌照。2018年6月,他因“个人原因”辞职,转身去民企当了联席董事长,看上去完成了一次华丽转身。

哲学系出身,最讲逻辑,可惜他把逻辑用错了地方——算定辞职就是“安全着陆”。纪委的账本却一页没翻篇,连离职后“老面子”变现的987万,都记了个明明白白。

三个罪名,19年,700万罚金,法律给这堂课标好了价:离职不是护身符,欠下的账,迟早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