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在小区住了24年,一直把车停在小区门外一条L型市政路上。今年有人在这里划出70个车位,物业装上道闸,宣布包月100元、包年800元,不交钱不让通行。有业主觉得收费能整治乱停,但男子拿出旧文件证明道路不归小区,质疑物业无审批收费。街道后来给出信访答复,他还是不认可,拒绝交钱。
孙师傅在某个小区已经住了整整24年。这么多年下来,他和不少邻居都习惯把车停在小区大门外面,那条长600米、宽7米的L型路上。
大家一直以为这就是路边公共位置,平时停车也没人管,相安无事过了很多年。
直到今年6月份,有人在这条路上划出来差不多70个停车位。
到了8月20号,小区物业直接贴出通知:这条道路要开始收费了,标准是包月100元、包年800元,还装上了道闸,规定从当月15日起执行,不交钱,车子就不让出去。
这一下孙师傅就懵了,也很难接受。
他不是舍不得这几百块钱,而是心里有个大疑问:这条路到底是谁的?物业凭什么来收钱?
孙师傅不是凭空质疑,他手里是有依据的。早在2020年,当地职能部门就出过书面告知,写明小区用地范围不包含东侧这条7米宽的道路。
2023年他再去问道闸位置的归属,得到的回复同样是:不属于小区用地。这条路是市政道路。
所以孙师傅的态度很明确:如果是交警、城管这些正规部门来划线、走完整审批流程,公示清楚收费标准,他一分不少愿意交。
可现在物业没有看到任何审批手续,也没有正规收费公示牌,自己划线、自己装闸、自己定价格,这就说不过去。
当然,小区里面也不是所有人都反对。有一部分业主觉得,以前这条路边乱停车特别严重,车子横七竖八,走路不方便,进出也堵。
现在划上车位、适当收费,至少有人管理了,秩序好了很多,也能优先保障小区住户停车,所以他们是支持的。
后来属地白云街道也针对这件事给出了信访答复,只是这个答复并没有说服孙师傅。
他还是不认可这个处理方式,坚持不愿意交这笔停车费。
物业这边则拒绝了媒体的采访,没有给出更多解释。
网友们也吵翻了,有人说孙师傅较真,一年也就800块,没必要闹这么大。
也有很多人站在孙师傅一边,表示今天物业能在市政路上收费,明天是不是别的公共地方也可以随便收钱?
那这件事,放到法律上到底怎么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只有小区建筑区划里面的道路,才是业主共有的。
一旦是城镇市政道路,那它就属于公共资源,归国家,不归小区、也不归物业。
市政道路要设停车位、还要收费,有一套硬性流程:一般要交警部门评估通行安全、住建或城管部门审批、物价部门明确收费标准、还要立正规公示牌,走完全部手续,才可以合法收费。
物业本身没有权力自己拿一条市政路,私自划线、装道闸、定价格收钱。
物业只是服务企业,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更不是公共道路的管理者。
孙师傅不是单纯赌气不想交钱。权属没搞清楚、审批没看见,这笔钱他不交。
如果手续齐全,他愿意配合。这和耍赖不交合法费用,完全是两回事。
街道出具的信访答复,是一种情况说明或者协调意见,不等于“审批通过、可以收费”,所以孙师傅有权不认可这个结果,继续提出自己的异议。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