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检察案例参阅》:《马某某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罪因果关系及“低价折股”的认定》
对于多因一果的情况,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既有滥用职权行为还有第三人行为、被害人行为或者某种特殊的自然事实。从结果归属角度来看,需要考虑渎职行为对最后发生结果的概率高低、介入因素异常性大小、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的影响力等因素。当渎职行为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概率很高,介入因素不异常,且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的影响很小,而渎职行为对危害结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即可以认定介入因素为阻断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首都检察案例参阅》:《马某某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罪因果关系及“低价折股”的认定》
对于多因一果的情况,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既有滥用职权行为还有第三人行为、被害人行为或者某种特殊的自然事实。从结果归属角度来看,需要考虑渎职行为对最后发生结果的概率高低、介入因素异常性大小、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的影响力等因素。当渎职行为引起危害结果发生的概率很高,介入因素不异常,且介入因素对危害结果的影响很小,而渎职行为对危害结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即可以认定介入因素为阻断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