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任性!河南一位大哥,把同一层的四套房一口气全买下。买完他觉得:这一整层都归我了,那门外的走廊不也等于我家的?于是说干就干,把公共走廊改成自家入户大厅,还多装了一道大门,硬把整层过道圈进自己家。可住建局不认,认定这是违建。
河南商丘有个业主一口气买下了同一层的四套房子,本来这是人家的消费自由,旁人说不上什么,可他接下来的操作,却让整栋楼的邻居都闹起了心。
房子刚到手没多久,他就找人动工,把房门外的公共走廊直接圈进了自己家范围,还在走廊尽头加装了一道大铁门,硬生生把原本整栋楼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改成了自家的入户大厅。
在这位业主的想法里,这一层四套房子全是自己买的,平日里进出也就自己一家人,那门外的走廊自然也该归自己用。
他不光是装了扇门把走廊圈起来,施工的时候还把走廊里原本装着的烟感探测器、声光报警器这些消防设备都给拆了,整个走廊区域按照自己家的装修风格收拾了一遍,看着就跟自家室内空间没什么两样。
这事最先被同楼的业主郭先生发现了。郭先生平时上下楼路过那层,一开始还以为是那户人家在装修室内,没太在意,直到后来看见工人装铁门,才反应过来不对劲——公共走廊怎么能封起来当自家地方用。
他试着找过这位业主沟通,对方没理会,觉得自己买了整层的房子,走廊怎么处理是自己的事。
郭先生又去找物业反映,物业上门劝说也没起作用,对方该怎么施工还是怎么施工,没几天工夫,铁门就装好了,钥匙也只有那户业主自己有,其他人再也进不去那片走廊区域。
眼看着公共区域被私人占了,还拆了消防设备,整栋楼的住户都有意见。大家都清楚,走廊属于公摊面积,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不是谁买的房子多就能随便占的。
更让人担心的是消防问题,走廊里的烟感和报警器都是消防配套设施,万一发生火灾,这些设备能第一时间预警,现在被拆掉了,这层等于少了一道安全防线,火势要是蔓延开来,整栋楼的人都受影响。
业主们联合起来把情况投诉到了住建局,接到举报后,住建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快到现场核查,对照小区的原始规划图纸一点点比对。
核实下来,该业主圈占的区域确实是规划中的公共走廊,属于建筑物的共用部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人没有权利私自封闭占用。
工作人员还确认,走廊内原有的消防设施确实被拆除了,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很快住建局就出具了认定报告,明确判定这位业主私自封闭公共走廊、加装大门的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要求他按照房屋的原始规划图纸恢复原貌。
认定结果下来之后,执法部门上门拆除了那道加装的铁门,被圈占的走廊总算是重新露了出来,能正常通行了。
可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门虽然拆了,但之前被业主拆掉的烟感、声光报警器这些消防设备,一直没有恢复安装。那片走廊区域的消防设施还是处于缺失状态,消防安全隐患并没有彻底消除。
郭先生和其他业主多次反映,希望能把消防设备复原成开发商交房时的样子,毕竟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
涉事的业主始终没有主动修复消防设施,物业这边也没办法强制要求业主恢复,于是物业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涉事业主的责任,要求其恢复公共区域的原有设施。
住建部门也表示会持续跟进这件事,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公共区域符合规划要求和安全标准。
其实不少人买房的时候都会有个误区,觉得自己家门口的地方就是自己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尤其是买了整层或者多套房子的业主,更容易有这种想法。
但实际上,根据相关规定,楼房里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这些都属于共用部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摊区域,哪怕买了一整层的房子,也不代表就能随意占用、改造这些公共空间。
更别说私自拆除消防设施,本身就违反了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真要是出了安全事故,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止到目前,这事儿还在后续处理当中,加装的违建大门已经拆除,可消防设施的恢复、公共区域的完全复原还没到位。
小区其他业主还在等着最终的处理结果,希望能彻底恢复成规划图纸上的样子,消除掉所有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