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六年,两口子谁都没再婚,一提复婚,女方张口就要二十万彩礼,男方脸当场就沉了:有这钱我娶个年轻的不好吗?
这事出在河南。离婚后俩人基本断了联系,孩子病了她才问一句,问完就没下文。她打工六年回来住娘家,一直没改嫁;男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孩子都上初中了,连校服都是他一个人张罗着买大的。家里老人劝他去找前妻聊聊,孩子需要个妈,他也正有这意思,主动约了见面。
前妻没说行也没说不行,直接列条件:复婚可以,得风风光光再娶我一次,二十万彩礼、上门下聘、办酒席、接亲,一样不能少。她说得特别平静,一听就是早想好了。前夫听完扭头就走,撂下一句:有这二十万,我重新娶个年轻的。
她后来哭了,说自己不图钱,就想要个悔过的态度,怕复合太容易,对方不珍惜。
可这话细品不对味儿。想回到一个人身边,靠的是想念和后悔,不是一张二十万的价签。钱到位才算诚意,钱不到位就没诚意?这跟“要态度”压根是两码事。男方呢,最难带娃的六年都熬过来了,约前妻就是想搭伙过日子有个照应,结果对方开价跟头婚一样,心里那道坎肯定迈不过去。
说白了,法律上复婚就去民政局重新登记,工本费九块钱。可这九块钱背后,隔着六年的空白和没算清的旧账,彩礼不过是把这些全摆上了台面。她要“你重视我”,他要“省事过日子”,从一开始就没对齐。
评论区都吵翻了,有人站女方:守了六年没改嫁,二十万是她的底气;有人站男方:复婚又不是头婚,凭啥再掏一遍钱?
换成你,这二十万,掏还是不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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