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广东惠州,男子和女友共同居住的这段日子,一连五天从早到晚、深夜凌晨都在出租房外饮

广东惠州,男子和女友共同居住的这段日子,一连五天从早到晚、深夜凌晨都在出租房外饮酒,每次都喝到不省人事,房东几番上前劝导,男子却始终置若罔闻。某天正午,这名男子又一次醉倒在屋子外面,房东途经发现他面色惨白,几乎失去气息,慌忙立刻拨打报警电话,同时呼叫急救车辆。急救人员抵达现场之时,男子早已身亡。事后,警方排除了刑事犯罪嫌疑,可房东依旧遭到死者家属起诉,对方认定房东没有履行及时施救的责任,错失最佳抢救时机,就此索要 209895.9 元赔偿。法院给出了判决结果!

这名男子姓马,和女友一起租住在这套房子里。监控清清楚楚记录下悲剧发生前五天的画面,马某不分时段,白天夜里都守在出租屋的走廊上喝酒,经常喝到烂醉倒地。房东杜某看到之后,多次上前劝说,提醒他不要这样酗酒,小心出事。可马某根本听不进去劝,依旧日复一日在走廊持续饮酒。

事发这天中午,马某又一次醉倒在屋外走廊。其他租客看到马某倒在地上,还存在肢体活动,就把情况告诉房东。家属后来称,房东当时只以为马某只是喝醉睡着了,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等到下午五点,房东路过走廊,才发现马某状态不对劲,脸色惨白,人已经失去反应。

房东不敢耽搁,马上拨打110报警,同时呼叫120急救。急救人员很快赶到现场,一番抢救之后,确认马某已经死亡。警方调查之后,排除他杀,认定不属于刑事案件。

事情到这里,所有人都以为悲剧就此落幕。可没过多久,马某的家属一纸诉状,将房东杜某告上法庭。家属提出,租客早就向房东反映马某倒地,房东没有第一时间到场查看、及时施救,耽误了抢救的黄金时间,存在明显过错,要求房东赔偿各类损失合计209895.9元。

案子打到惠州大亚湾法院,庭审的核心争议,就是房东到底有没有全天候看管租客的责任。家属坚持,出租屋走廊属于公共区域,房东作为房屋管理人,有义务随时巡查,发现租客异常就要立刻处置。

法院仔细梳理全部证据,给出了清晰的判断。出租房屋不属于商场、酒店这类经营性公共场所,房东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保证房屋本身设施安全,并不需要24小时不间断巡逻,也没有义务时刻监护租客的个人行为。

马某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连续多日不间断酗酒,是他自己主动做出的选择,他应当清楚大量饮酒会带来生命危险。过度饮酒造成的死亡,根源在于他自身行为。

房东之前已经多次规劝马某少喝酒,尽到了善意提醒。在发现马某生命垂危之后,也第一时间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采取了合理救助措施。房东的行为和马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马某家属全部诉讼请求,房东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分钱不用赔。

这个判决出来,很多网友直呼大快人心。不少人感慨,现在偶尔会出现谁受伤谁有理的想法,可法律不会不分情况,让无辜的普通人替别人的任性买单。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喝酒伤身,酗酒更是拿生命冒险。房东收租金,只需要保障房屋居住安全,不是租客的全职看护。如果租客每一次个人放纵造成的意外,都要房东来兜底,那所有出租房屋的人,都要背负无穷无尽的风险。

这件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醒。饮酒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无节制酗酒。遇到醉酒的人,旁人可以善意劝阻,但旁人没有无限度的监护责任。法律的底线,不会因为出现伤亡结果,就强行把责任分摊给没有过错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