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播报 在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压缩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城中村提供了低成本的居住空间,为保障外来人口居住权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过去以房地产开发主导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始终未能解决城中村的蔓延再生问题,导致外来人口不断外迁,形成了排斥性治理困境。2023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 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重点工作任务中进一步强调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探索包容性的城中村改造机制对于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既有研究主要沿用产权经济学范式,对集体土地产权的社会属性关注不足。本刊第8期刊登王雨、王心怡、齐卓旭等人的论文《城中村改造的包容性困局与共有产权模式探索——基于产权社会学视角》,结合“权利产权”与“关系产权”构建城中村包容性机制的解释框架,梳理了产权演化过程中土地租值“消散—攫取—再消散”的动态过程,强调外来人口在租值分配中的间接参与机制。 文章以深圳白石洲旧改为例,分析了关系产权在形成、固化及瓦解过程中对租值分配的影响,指出传统改造模式下包容性断裂的根本原因。最后,提出一种“共有产权”的民租房模式,在对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进行有偿赋权的同时,将以往隐性的关系产权转变为清晰的“政府—村民”共有产权,将租户纳入租值再分配体系中,重塑住房包容性。
详情请关注《城市规划》2026年第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