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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务省曾发布声明,中国驻日使馆再次就联合国宪章所谓“旧敌国条款”等问题发表了

日本外务省曾发布声明,中国驻日使馆再次就联合国宪章所谓“旧敌国条款”等问题发表了言论,还说联合国宪章所谓“旧敌国条款”在1995年和2005年,规定这一条款已过时并事实上失效,从宪章中删除对“敌国”的提及,中方也加入了共识。
要判断日本外务省这番话有没有把问题讲完整,不妨先暂时离开日本,看另一个二战战败国德国。1990年9月12日,两德与美苏英法签署“2+4条约”,德国不是靠宣布某些战后安排“过时”来解决历史地位,而是通过新的国际法律安排明确边界、主权、军事力量和安全义务,这种处理方式才是真正的制度性翻篇。
这个对比很重要。德国获得完整主权的同时,承诺统一后的武装力量削减至37万人,并继续承担不拥有核、生物、化学武器等义务。也就是说,战后地位发生变化,不代表历史文件可以靠一句话自行消失,而是新的法律安排接替旧安排,权利增加的同时也把责任重新写清楚,这才是日本今天绕不开的参照。
再看日本外务省自己二十多年前留下的文字,事情就更有意思了。日本2004年《外交蓝皮书》一方面称“旧敌国条款”已经死文化,另一方面又明确承认,这些文字“尚未删除、仍存在于联合国宪章本身”是一项问题,因此日本还要继续推动删除。到了2006年,日本外务省仍公开把“删除旧敌国条款”列为工作目标。
这就出现了一个很值得琢磨的落差。如果1995年和2005年的政治决定已经等于法律意义上的彻底消失,那么日本后来为什么还要多年推动正式删除?日本自己的外交文件其实给出了答案:认为一项规定已经失去现实功能,与完成宪章修正根本不是同一件事,日本过去也清楚这个区别。
因此,今天东京把重点放在“中国当年也赞成”上,真正高明之处不是法律论证,而是议题转换。只要讨论变成“中国为什么改变过去态度”,公众注意力就容易离开另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日本今天的军事政策与二三十年前相比,到底发生了多大变化,这恐怕才是东京最希望淡化的部分。
8月4日,日本防卫省发布2026年版防卫白皮书时,已经明确把今年称为防卫装备转移规则调整和安保“三文件”提前修改的节点,还专门增加了“新的作战方式”等内容。防卫大臣同时强调南西方向的力量建设,包括第15旅团改编、第15师团方向建设以及F-35B部署。 这说明日本的安全政策正在继续向更主动、更远程的方向移动。
更直接的变化出现在8月28日。日本防卫大臣确认,经过改装、已经获得“战斧”巡航导弹发射能力的“鸟海”号护卫舰返回日本,并明确表示“战斧”导弹从2025财年已经开始交付。 过去日本讨论的是本土受到攻击以后如何防守,现在讨论和建设的却包括利用远程武器对对方区域实施反击的能力,这种变化显然比三个历史条文的文字争执更值得周边国家关注。
这也是本次争论与上一次最大的不同。今天日本外务省面对的,并不只是中国驻日使馆的一篇帖子,它背后还有日本自身军事能力迅速调整形成的现实背景。日本当然可以坚持这些能力属于“自卫所需”,可亚洲国家有没有理由提高警惕,不应该由日本单方面替邻国作出答案。
俄罗斯的介入,又把事情推向了另一个层面。9月初,俄罗斯远东哈巴罗夫斯克围绕战胜日本军国主义纪念设施发生日俄争论,日本要求俄方处理相关设计,中方9月8日回应时直接强调,正确认识历史是检验日本能否恪守和平发展承诺的标尺,并再次谈到“敌国条款”。 至此,它已经不是简单的中日外交互呛,而是战后历史记忆正在重新进入东北亚安全政治。
1995年的联大50/52号决议确实认定相关条款已经过时,而且以155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获得通过,这一点没有必要回避。可这份决议同时写明,联合国大会表达的是未来依照《联合国宪章》第108条启动修正程序、删除相关文字的意向。 日方强调前一个事实,中方强调战后制度延续,双方各自在争夺最有利的叙事位置。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同样表示,要删除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中的“敌国”字样。联合国自己的法律资料后来也记录,在随后一段时期内,这项决定并没有完成实施。 所以,严谨的表述应该是:国际社会形成了这些条款已经过时并应删除的政治共识,但不能把政治共识直接写成一项早已完成的宪章修正。
从2026年9月15日来看,同样需要讲清楚的是,中方也没有必要把这些历史条文解释成今天可以不受条件限制地直接发动军事行动。现代国际社会关于使用武力仍受到《联合国宪章》整体体系、自卫权和安理会集体安全机制约束。把这一点讲清,反而能够避免日本把争论引向“中国拿几十年前条款威胁日本”这种更有利于东京的舆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