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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9月14日报道,海南海口,一老人与邻居发生矛盾,她专挑邻居痛处撒盐

“大快人心!”9月14日报道,海南海口,一老人与邻居发生矛盾,她专挑邻居痛处撒盐,邻居气得拿着镰刀指向老人,结果凌晨老人因骨折被送往医院,她随后报警,说是邻居拿着镰刀恐吓她才摔倒,警方没立案,老人又闹上法院,法院表示:不是谁受伤谁有理!

80岁的李老太和邻居林女士,因为田地边界的事一直有矛盾,事发当天,林女士拿着镰刀,准备去清理两家地交界处的铁丝网,李老太看见后,说林女士占了她家的地,两个人很快就吵了起来。

在争执的时候,李老太直接提起林女士丈夫早年出车祸去世这件事,往人家伤口上撒盐,林女士被戳到痛处,情绪一下子失控了,不仅骂了回去,还把手里的镰刀指向李老太,不过她只想吓唬一下对方,所以没有伤人。

吵完后,林女士直接走了,可没想到,第二天凌晨,李老太因为身上疼,去医院检查,这才知道自己腰椎、胸椎骨折了,鉴定为轻伤一级,之后李老太报警,林女士拿镰刀吓唬她,把她吓得摔倒受伤。

警方核实后,决定不予立案调查,但李老太没有罢休,把林女士告到法院,要她赔钱,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老太先挑起矛盾,揭林女士伤疤,所以她要负主要过错。

林女士手里拿的镰刀,本来就是下地干活的农具,不是专门为了吵架准备的凶器,虽然把镰刀指向了她,但也没有伤人,更没有让冲突升级,至于李老太骨折,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是林女士的行为直接造成的。

综合所有情况,法院最终驳回了李老太的诉求!

法律讲的是过错原则,不是只要自己受伤了,对方就一定要担责任,还要分清到底是谁的过错来断定,如果要索赔,也需要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侵权行为,并且受伤和对方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网友看后表示,拿别人去世的家人攻击,真的有点恶毒了,好在林女士有分寸,不然真的说不清!

信息来源:《八旬老太揭人伤疤挑事引发口角,事后摔倒致轻伤,起诉邻居索赔,法院:侵权赔偿不是“谁受伤谁有理”,受伤不等于无责,驳回》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