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出轨的代价!”河北沙河,40多岁男子下班后和妻子说去公司聚餐,结果去了女同事家中约会,期间还发生了亲密关系。可谁知因为过于兴奋,导致男子突发脑出血,后经及时抢救虽保住了命,但也成为了植物人。公司得知男子与女同事的行为后,认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男子作出了开除处理。男子的家属不服,状告公司要求支付违法解雇的赔偿金、补缴病假期间11个月的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共计38.3万余元。法院判了!
据悉,男子张某与女同事早就眉来眼去了,但二人藏得比较隐蔽,公司的其他同事一直没有发现。
2024年1月22日,张某和女同事约好了晚上一起约会。为了不让其他同事起疑心,下班后张某和女同事各自离开,随后张某再拐到了女同事家中,还和家中妻子说公司搞聚餐,要晚些回家。
当晚,张某和女同事一起共进了晚餐,随后便发生了关系。谁知在这个过程中,张某突然晕倒在地上,吓得女同事立即叫了救护车。
医生经过诊断,确认张某是突发脑部出血,引发了脑疝,急需做开颅手术。但做手术需要家属签字,女同事不顾的二人的关系暴露,只得联系了张某的家人。
虽然手术最终是成功了,保住了张某的命,但张某也因此成了植物人。
妻子因为此事得知了张某婚内出轨的事实,气得与张某离了婚。
2024年3月9日,公司以张某违反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通知了工会,工会没有任何异议。
3月12日,公司正式解除了与张某的10年劳动关系。
张某的母亲认为张某与女同事即便存在不正当关系,那也是私事,公司无权干涉员工私事,所以开除行为违法。
之后,张某的母亲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定公司应当支付张某在2024年1月23日至3月12日期间的病假工资9764.98元,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张某的母亲不服,将公司告上法院,称人在医疗期内,不能开除,并要求公司补交张某病假期间11个月的社保,支付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共38.3万余元。
公司对此表示,开除行为完全合法合规。
因为在2023年3月28日,公司就制定了《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约定违反公序良俗,挑逗、性骚扰异性同事被警告后再次发生的,或与异性同事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这项制度已经专门召开职工担保大会表决通过,张某当时就是职工代表,他参加了那场会议,并签字确认了。
张某明知公司有规定,仍与女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所以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不需要做任何赔偿。
法院怎么判?
首先,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且要对全体员工公示才能生效。
法院调查后认定公司制定的《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的确符合制定程序要求,也做到了公示,张某是知道制度内容的。
因此,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人在医疗期内并非不能开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
通俗来讲,医疗期内,公司不能用"你胜任不了这活儿""公司要裁员"等理由把员工赶走。
但要注意,这条规定限制的是第40条、第41条中的条件。
公司开除张某,是依据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开除张某,与张某是否在医疗期无关。
综上,法院认为公司开除张某的行为没有问题。
只不过,张某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支付。经过核算,张某的病假期间是2024年1月23日至3月12日,应当按照张某工资的80%支付病假工资,共计11159.98元。
3月12日之后,劳动关系终止,病假工资自然停发。
至于补缴社保一事,这属于行政纠纷,归社保征收机构处理,并非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最终,张某的母亲仅获得了11159.98元。
最后,不少人认为公司制定制度不让员工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看似十分正义,但实际上还是干涉了员工的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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