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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尊重是相互的!广东湛江,5岁女孩深夜过敏就医,遭医生冷冷拒绝,家长怒骂医生不

医患尊重是相互的!广东湛江,5岁女孩深夜过敏就医,遭医生冷冷拒绝,家长怒骂医生不负责,事后家长发现孩子电子病历既往史被涉事医生标注“刁蛮”二字,家长要求更正,卫健局起初说删字要上报省里,媒体曝光后,卫健局通报称经查属实,9月4日病历修正,5日涉事医生道歉、被警告立案,双方和解。
 
医患之间的尊重从来都是双向奔赴,广东湛江吴川这起事件,让所有人看清:电子病历不是私人记事本,更不能成为医生标记患者、规避接诊的工具。
 
据报道,2026 年 7 月 12 日晚 8 点,彭娟抱着全身过敏的 5 岁女儿冲进黄坡镇中心卫生院急诊,孩子眼睑和面部肿胀,情况紧急,急需医生处置。
 
急诊室内的男医生仅仅抬头看了一眼,并未起身检查,反而告知家长可以另找其他医生,彭娟焦急地说明孩子病情危重,等不及预约,可医生写下孩子名字后,继续表示可以去四楼找其他医生,随后直接离开诊室。
 
我读到这段情节时内心很不是滋味,急诊的核心使命,就是应对突发急症,过敏引发的肿胀存在气道水肿风险,属于需要紧急处置的情况,一句冷冰冰的推诿,足以让家属陷入恐慌。
 
彭娟抱着孩子跑到四楼外科,却被告知儿科过敏不属于外科诊疗范围,来回折腾近一小时,万幸副院长闻讯赶来,在急诊完成抗过敏治疗,孩子的险情才稳住。
 
事情本可以到此结束,可当晚 11 点,这名拒诊的医生并未下班,登录全省联网的基层医疗信息系统,在患儿电子病历的既往史一栏,单独写下 “刁蛮” 二字,没有任何病情记录,医生后续解释,写下这两个字,目的是 “方便以后不再看这个病人”。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规定,既往史只允许记录患者既往健康状况、疾病史、过敏史等客观医疗信息,不能写入个人主观评价词语,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医患口角,而是违规使用法定医疗文书。
 
一周后,彭娟接到匿名提醒电话,丈夫在副院长陪同下调取病历,确认这条侮辱性标签已经录入全省共享的健康档案,家长最大的担忧,并非这次争执,而是这个标签会伴随孩子,未来其他接诊医生看到记录,先入为主地预设家属难缠,影响后续诊疗判断。
 
随后彭娟通过 12345 热线投诉,但维权之路并不顺畅,卫健部门前期回复中,工作人员提出,事件没有造成身体伤害,属于小事,还认为家长在网络发声是抹黑地方,这个说法当时引发巨大争议,在我看来,这是典型的认知偏差,病历侵权的判定,从来不是以是否造成肉体损伤作为标准。
 
全省互通的电子病历,带有主观侮辱评价,会侵害未成年人的就医尊严与名誉,家长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维权,产生的心理压力,都是实实在在的损害。
 
而所谓删除文字需要上报省里,也并非无法更正的理由,电子病历规范要求不能直接删除原始记录,但可以保留操作日志,追加更正说明,后续卫健部门 9 月 4 日完成病历修正,也印证了这一点。
 
在媒体持续跟进之下,事件迎来处理结果,9 月 5 日,吴川市卫健局通报,涉事医生向家属道歉,双方达成和解,涉事医生被警告、批评教育并立案调查,卫生院负责人被约谈,全院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病历完成修正,原始录入记录留存备查,从 7 月 12 日事发,到 9 月 5 日和解,整个事件历时 54 天。
 
这件事,不能简单定性为 “一个坏医生” 的个案,近年来,医疗行业投诉压力持续增大,不少基层医护长期夜班值守,容易产生防御性医疗心态。
 
把患者标记成 “刁蛮”,本质就是将医患矛盾,悄悄写入法定医疗档案,搭建非正式 “患者黑名单”,但防御自保,不能突破医疗执业底线,《医师法》明确要求,医师不得拒绝急症患者的急救处置,未按规范书写病历,可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还可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照。
 
当然,医患矛盾从来不是单方面问题,我们理解基层医护的压力,也认可医生需要自我保护,但保护的边界,不能伤害无辜患者,更不能将主观情绪,永久烙印在未成年人的健康档案里。
 
病历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凭证,不该承载个人恩怨,这起事件留给医疗系统的反思,远不止处罚一名医生: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增设内容审核、敏感词拦截机制,医院内部质控需要前置筛查,监管部门面对群众维权,更不能轻描淡写,忽视病历违规带来的长远影响。
 
医患互信来之不易,它需要医生恪守医德规范,也需要患者多一份理解包容,当医疗文书被用来发泄情绪,受损的不仅是一个家庭,更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守住病历书写的底线,才是守护医患之间最基础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