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现在连声音都能模仿得越来越像,但这次法院给出了一个很明确的提醒:像,不代表你就能随便用。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宣判上海首例涉AI声音仿冒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事情涉及米哈游《原神》,一家AI变声软件未经授权,提供了63款《原神》角色的声音资源包,用户付费后就能把自己的声音变成对应角色的音色。
米哈游发现后直接起诉。对方一开始的说法也很有意思:这是AI大模型训练出来的,而且声音权利应该属于配音演员个人,不应该由米哈游来主张。
但法院最终没有这么认定。司法鉴定显示,涉案AI变声软件里的试听语音,与游戏角色原声“倾向认定同一”。而且被告还承认,自己确实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用《原神》角色的一分钟音频混合其他素材训练了AI变声模型。最终法院判令停止相关行为,并赔偿米哈游75万元。
这里真正值得关注的,其实不是75万元赔偿,而是法院为什么认定这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游戏角色的音色并不只是配音演员个人发挥的结果,它和角色本身的设定、属性等紧密相关,已经能够帮助消费者识别产品来源。换句话说,一个角色的声音做得足够有辨识度,本身就可能成为商业价值的一部分。
这对普通人其实也很有影响。以后看到“明星音色AI”“游戏角色声音包”“某某同款声音”这种东西,不能再简单理解成“声音又没有版权,模仿一下怎么了”。尤其当声音被拿来做商业服务、引流甚至收费时,法律风险可能完全是另一回事。
更巧的是,就在这起案件被关注的同时,最高法刚刚发布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相关意见,也明确提到,未经自然人同意,用其声音作为训练语料,模仿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生成能够识别该自然人的合成人声,相关权益可以依法获得保护。
所以AI真正进入商业化之后,争议已经从“AI能不能做到”,慢慢变成了“AI做到以后能不能这么用”。声音、肖像、作品、数据,未来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技术可以跑得很快,但边界也得跟着一起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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