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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猖狂了!江苏徐州,一男子入住城市某便捷酒店,早起抽浴巾时抖出一条女式内裤。联系

太猖狂了!江苏徐州,一男子入住城市某便捷酒店,早起抽浴巾时抖出一条女式内裤。联系前台后,酒店拒不认账,反而说他恶意抹黑。记者介入后,酒店仍坚称布草清洗规范、三次查房无死角。男子退房走人,房费照扣,道歉没有,连句软话都没等到。

董建国(化名)跑业务十来年,一个月二十多天睡酒店,连锁的、民宿的、车站边小旅馆,什么样的都见过。

9月9日早上,他还在徐州,前一晚办完入住倒头就睡,压根没细看房间。

起来想冲个澡,手一抽浴巾,还没展开,啪嗒,一条贴身女式内裤掉地板上,他当时浴巾拿也不是扔也不是,白净的浴巾,叠得很整齐,里头裹着这玩意。

他拍了照,打电话叫前台派人来看,段元到后瞅瞅地上,再瞅瞅他,说了一句不太可能,布草都是正规公司洗的。

董建国说,那这东西自己长腿跑进来的?

工作人员没接话,说会反映下,让他等着,这一等,没下文了。

催了几次,酒店态度很明确,每间房三次查房,服务员亲手叠的,绝对不可能出这问题,言下之意,是董建国想搞事。

这话,可把董建国的火给点着了,我就睡一宿,早上才碰浴巾。

酒店不松口,房费不退,赔偿没提,道歉更是天方夜谭。

记者去核实,工作人员更硬,说怀疑有人故意抹黑酒店,恶意造谣诽谤。布草全交专业洗涤公司,熨烫消毒有标准,服务员一个个叠好放进去,不可能有这东西。

记者问,客人拍的照片看了吗?

工作人员说看了,但还是自己没问题,让客人觉得有问题走法律程序。

董建国听完,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他当天退房走人,房费照扣,花钱住店,卫生出问题反被当成无赖,这口气他咽不下。他说了,不是为讹钱,就想要个说法。

住酒店,不就图个干净踏实吗?浴巾里掉出女人的内裤,酒店还说客人造谣,这不是解决问题,是拿消费者当傻子。

客人交钱入住,和酒店之间就是住宿服务合同关系。

酒店的义务明摆着,要提供干净卫生的住宿条件,床单被套浴巾这些贴身的,必须是一客一换、消毒到位、没有上一位客人的残留物。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浴巾里抖出内裤,卫生瑕疵实打实,董建国要求退房费,法理上应该是得到支持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8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

经营者提供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浴巾里出内裤,明显不符合规定。

酒店认为,布草外包的说法,法律上根本不会被支持。

消费者跟酒店签的合同,不是跟洗涤公司,酒店是第一责任人,布草公司洗不干净,那是酒店跟布草公司之间的内部追偿问题,跟消费者没关系,责任不能外包。

酒店的人,跟记者说怀疑客人恶意造谣诽谤,这话要是拿不出证据,麻烦就大了。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谁主张谁举证,酒店说是客人自己放的,那得拿监控、物证、证人出来。

空口说句怀疑就完了,拿不出证据,就是侵犯名誉权,董先生可以另行起诉。

法律上董建国占着理,酒店不道歉不赔偿还反咬一口,既输了法理,也输了人心。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聊聊吧!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信源:纵览新闻